高中历史知识点:1889年日本宪法
◎ 1889年日本宪法的定义

 

◎ 1889年日本宪法的知识扩展
1882年伊藤博文等人遍访欧美各国考察欧美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最终选中了普鲁士宪法作为范本,认为普鲁士宪法最合日本国情,并吸取了俾斯麦关于把宪法变成专制统治外衣的经验,1889年2月日本政府以天皇的名义颁布了“御赐”的《日本帝国宪法》。影响:治宪法带有浓厚的封建性,但它毕竟是近代亚洲的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它规定了人民的某些基本权利,表面上依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确立了日本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但缺乏比较健全的民主宪政精神,因而在实施后,权利重心仍握在官僚寡头手中。
◎ 1889年日本宪法的知识点拨

1889年日本宪法:

1、背景:19世纪80年代日本国内的社会矛盾十分尖锐
(1)农民:负担沉重,发动暴动;
(2)中小地主和中小资产阶级:发动“自由民权运动”
时间:19世纪七八十年代
内容:开设民选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等
影响:运动范围遍及全国,推动明治领导人进行政治改革。
2、制定:1882伊藤博文等人遍访欧美各国考察欧美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最终选中了普鲁士宪法作为范本,认为普鲁士宪法最合日本国情,并吸取了俾斯麦关于把宪法变成专制统治外衣的经验,1889年2月日本政府以天皇的名义颁布了“御赐”的《日本帝国宪法》。
3、内容:

对象 职权 特点
天皇 拥有批准法律、任免大臣、召集和解散议会、宣战、媾和及统帅军队等权力;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赦令”  神圣不可侵犯,享有绝对的权力;
国民 即臣民,享有法律范围内的言论、通信、出版、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权力受限,但使人民获得一些基本权利
议会 分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由皇族和华族组成;众议院由纳税人选举产生,有权批准财政预算。议会权力有限,但可参与制定法律。 贵族院是特权阶层的代表机关,而众议院无独立的立法权。
内阁 内阁大臣辅佐天皇行使权力,只对天皇负责;(内阁中的陆海军大臣需由现役大将或中将担任,他们有权直接上奏天皇,这使军部可以独霸这一职,也可采取必要手段来搞垮它不满意的内阁,这是日本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行政机关
枢密院 是国家的元老重臣,对国家政策有很大的影响力。 天皇的最高顾问,也是国家最高决策机关

4、特点:天皇的权利得到加强,内阁只对天皇负责。
5、影响:
(1)是近代亚洲的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巩固了明治维新后确立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度。
(2)承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参政权,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3)形式上确立了君主立宪,实质上确立了天皇专制,具有浓厚的封建性。

◎ 1889年日本宪法的知识拓展

自由民权运动:

明治政府的藩阀专制及其政策,引起中下资产阶级和地主、没落士族阶层的不满。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以这些阶层为基础,掀起了要求开设民选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政治斗争,并演变为全国范围内的运动,史称“自由民权运动”。
运动可分两个阶段:
1874~1881年是第一阶段,内容为召开国会,制定宪法。运动的领导人是些在中央受排斥的官员。
1874年1月在明治政府任过参议的板垣退助和几个人一起,提出设立民选院的建议书,标志着运动的开始。
1881年颁布天皇诏书,允诺十年后召开国会,制定宪法。
1881~1889年是第二阶段,这一时期,为准备参加未来的国会,成立了一些政党。
1889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自由民权运动的结束。
自由民权运动是日本近代史上的一次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从钦定宪法的内容看,自由民权运动没有完全达到目的,但毕竟取得了一定成果,终究立宪政治已开始。

◎ 1889年日本宪法的教学目标
1、识记1889年日本宪法的制订。
2、能够理解1889年日本宪法的特点。
3、能够理解1889年日本宪法是近代亚洲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但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 1889年日本宪法的考试要求
能力要求:掌握/应用
课时要求:1
考试频率:易考
分值比重:2
◎ 1889年日本宪法的所有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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