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知识点:《天津条约》
◎ 《天津条约》的定义

天津条约:

是指1858年清朝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战败后,委派大学士桂良和美国、英国、法国和俄国代表谈判并在天津签订的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约,包括《中美天津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法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

◎ 《天津条约》的知识扩展
内容: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增开沿海沿江十处通商口岸;允许外国人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和传教;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通航等。
◎ 《天津条约》的特性

《天津条约》内容:

①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②增开牛庄、淡水、汉口、南京等10处为通商口岸
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日岸自由航行
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自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危害及影响:

①列强逐渐影响和操纵清政府的内政外交
②侵略势力扩展到沿海各省,并深入到内地
③列强取得了中国内河航运权,便于外国商品向中国内地倾销
④成为外国人到中国各地进行种种不法活动的护身符
⑤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 《天津条约》的知识对比

签订各国内容及影响:

1、《中俄天津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定 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3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共十二款。
主要内容:
(1)俄国得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
(2)俄国得在中国各通 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
(3)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
(4)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 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
(5)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中俄天津条约》是一个严重损害中国主权的不平等条约。通过该约,沙俄取得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力图取得的沿海通商权利,并凭借最惠国待遇条款,一举取得了英、法、美等国日后在中国可能获得的侵略权益。同时,该约为俄国以勘界为名进一步割占中国领土埋下了伏笔。

2、《中美天津条约》
《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于一八五九年八月十六日在直隶北塘交换批准。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 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共三十款。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倘准 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
(2)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3)耶稣教教士得自由 传教;
(4)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
(5)确定领事裁判权。
《中美天津条约》的签订,是美国对中国主权的进一步破坏。在该条约的签订过程中,美国利用英、法武装侵略给清政府造成的困境,不费一兵一卒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自己的侵略要求。通过这个条约,美国获得了远比《望厦条约》更广泛的侵略权益,同时以周详严密的片面最惠国条款,坐享英、法等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攫取的一切特权。《中美天津条约》既是美国对中国主权进行粗暴践踏的历史罪证,也是美国推行合作侵华政策的典型产物。

3、《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 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
主要内容:
(1)英国公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牛庄口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
(2)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
(3)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
(4)英国商船 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5)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
(6)中国给英国赔款银四百万两;
(7)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 国待遇。

4、《和约章程》
《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7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共四十二款。另订《和约章程补遗》六款。
主要内容:
(1)法国公使得住北京;
(2)增开琼州、潮州、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南京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登州口岸设 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并在各口设领事官;
(3)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人得往内地游历;
(4)凡中国与各国议定的税则、 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
(5)法国兵船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
(6)中国给法国赔款银二百万两。

5、《中英通商章程》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 的补充条款。1858年(咸丰八年)11月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 。
主要内容:
(1)海关聘用英人;
(2)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
(3)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不再纳厘金税;
(4)允许鸦片进口,每百斤纳进口税三十两。从此,鸦片公开输入,外货充斥中国市场。

◎ 《天津条约》的知识点拨

《天津条约》内容记忆方法:

方法
1:用顺口溜形式:“公使驻北京,开岸十个整。舰船长江岸,外人内地行。赔款给英法,我民负担重。”
方法2:用数字排比法记为“一开二赔三外”,
解释:“一开”——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二赔”——军费、商损两种赔款,即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白银,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三外”——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船(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 《天津条约》的教学目标
1、了解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天津条约》等不平等条约,熟记其内容和影响。
2 、通过分析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培养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3 、通过对鸦片战争影响的分析,认识到:清朝封建统治危机四伏、腐败不堪,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中国远远落后于世界发展的时代潮流。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的高尚情操,唤起他们的历史责任感。
◎ 《天津条约》的考试要求
能力要求:掌握/应用
课时要求:1
考试频率:易考
分值比重:3
◎ 《天津条约》的所有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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