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92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宪法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人宪法中。

1954年宪法共有106条,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和首都等四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知识扩展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规定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意义:这是我过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也是我国有史以来真正反映人民利益的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知识点拨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的意义:

1954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行的第一部宪法,它制定于中国共产党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并领导人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进行工业化建设的过程中(而不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之后),明确规定“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从而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因此说这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年宪法记载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胜利结果,其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它是在自下而上、经过普选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并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2、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与宪法的颁行,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起来。宪法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3、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成为人民权利的大宪章。
4、它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提供了法律保障。1954年宪法确立了新中国政治体制的基本架构,在我国政治建设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教学目标
1、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
2、认识我国民主政治的特色。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考试要求
能力要求:了解/识记
课时要求:1
考试频率:必考
分值比重:0.0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所有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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