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数学知识点:比较法
◎ 比较法的定义

比较法分类:

(1)求差比较法:要证a>b,只要证a-b>0;
(2)求商比较法:要证a>b,且b>0,只要证>1;

◎ 比较法的知识扩展
1、分类:
(1)求差比较法:要证a>b,只要证a-b>0;
(2)求商比较法:要证a>b,且b>0,只要证>1;
2、比较法的步骤是:作差(商)后通过分解因式、配方、通分等手段变形判断符号或与1的大小,然后作出结论。
◎ 比较法的知识点拨

比较法的步骤是:

作差(商)后通过分解因式、配方、通分等手段变形判断符号或与1的大小,然后作出结论。

实数比较大小的依据:

在数轴上不同的点A与点B分别表示两个不同的实数a与b,右边的点表示的数比左边的点表示的数大,从实数减法在数轴上的表示可以看出a、b之间具有以下性质:如图,如果a-b是正数,那么a>b;如果a-b是负数,那么a<b;如果a-b等于零,那么a=b,反之也成立,从而a-b>0等价于a>b;a-b=0等价于a=b;a-b<0等价于a<b. 

比较数(式)的大小常用的方法:

(1)一是利用作差法来判断差的符号;二是利用作商法(分母为正时)来判断商与1的大小。这两种方法的关键是变形,常用的变形的技巧有因式分解、通分、配方、有理化等,当两个代数式正负不确定且为多项式形式时常用作差法比较大小.当两个代数式均为正且为幂的乘积式时常用作商法比较大小.
(2)比较大小时应熟记并应用“若a>b且ab>0则”这一结论,不能强化也不能弱化条件,在此时应引起特别重视。

◎ 比较法的教学目标
1、理解比较法的概念。
2、会用比较法证明简单的不等式。
◎ 比较法的考试要求
能力要求:掌握
课时要求:20
考试频率:选考
分值比重:3
◎ 比较法的所有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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