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权利法案》规定,不经议会的批准,国王不能征税,也不能在和平时期维持常备军;同时,还规定国王既不能随意废除法律,也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 材料二:法令还规定,农奴在法律上是“自由人”,地主再也不许买卖农奴和干涉他们的生活;农奴在获得“解放”时,可以获得一块份地,他们必须必须出钱赚买这块份地。 材料三:明治天皇政府改革的内容有:政治方面“废落置县”加强中央集权;经济方面,允许土地买卖,引进西方技术,鼓励发展近代工业;社会生活方面,提倡“文明开化”,即向欧美学习,努力发展教育。 请回答: (1)材料一出自哪个国家颁布的法律? |
(2)材料一中的规定主要限制了谁的权利? |
(3)材料二出自哪个国家颁布的法律?根据这部法令,农奴怎样才能获得土地? |
(4)材料三中提到的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改革有什么共同特点?这次改革对日本社会性质的变化有什么 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