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 问题。 材料一:我们的制度被称作民主政治,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里。就法律而言,一切人在解决他们私人纠纷方面都是平等的…… |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葬礼上的演说” |
材料二:1.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8.国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13.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
——蒋相泽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 |
材料三:第一条第一款本宪法所制定的立法权,均属合众国国会,国会由一个参议院和一个众议院组成。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权力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第三条第一款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一个最高法院以及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低级法院。 |
—— 《美国历史文献选集》北京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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