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承永尊戴。 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不能见诸实行。 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院不得干涉。 ——《钦定宪法大纲》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定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材料一所述的统治权力依据什么思想? (2)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思想? (3)材料一与材料二相比,本质和目的有何不同? (4)材料二中哪些内容旨在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5)材料二“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规定有何进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