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中央政治小组的报告称“刑法、民法、诉讼法,没有制定的必要。”而1978——1997年间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80多部法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据此判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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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制不健全是“文革”发生的原因之一 B.“文革”后,党和国家吸取了教训,加强了法制建设 C.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D.1985年之前,我国没有制定法律 |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1958年中央政治小组的报告称“刑法、民法、诉讼法,没有制定的必要。”而1978——1997年间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80多部法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主要考查了你对 【“文化大革命”对民主法治的践踏】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与“1958年中央政治小组的报告称“刑法、民法、诉讼法,没有制定的必要。”而1978——1997年间第五至第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了280多部法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