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阅读下列材料:(12分)
第2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5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16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19条 参议院之职权十一、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十二、参议院对于国务员认为失职或违法时,得以总员四分三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请回答:
(1)  本材料出自哪一法令,该法令颁布的目的何在?(4分)
(2)根据所示材料指出,该法令的颁布体现哪些重要原则?(4分)
(3)这一法令的颁布最主要的意义是什么?(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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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阅读下列材料:(12分)第2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5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16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主要考查了你对  【同盟会的成立】【武昌起义】【辛亥革命的失败和历史意义】【辛亥革命】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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