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州议会议员,合众国政府及各州政府之一切行政及司法官员,均应宣誓或誓愿拥护本宪法。”该条款体现了:
①宪法至上②主权在民③中央集权④三权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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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
D.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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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州…”主要考查了你对  【1787年宪法的颁布】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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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1787年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宪法及依本宪法所制定之合众国法律;以及根据合众一州宪法或法律中的任何内容与之抵触时,均不得有违这一规定。前述之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州”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