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定事,后定人,以事选人,选人干事,干好留任,干不好让位”,山西生新绛县通过改革在干部中形成了“不干事不能当干部,不干好事不配当干部”的氛围,“太平官”做不下去了。据此回答下列1-3题。 1.干部制度改革中,“不干事不能当干部”是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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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权必有责,政府官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B.政府不能无所作为 C.政府必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政府必须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D.政府的承诺要兑现 |
2.“有权必有责”,即政府行使权力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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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B.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必须依法赔偿 C.对人民负责,才能科学民主决策 D.政府必须依法履行职责 |
3.“以事选人”有利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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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政府依法行政 B.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C.政府民主决策 D.防止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