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地方性法规《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旨在保护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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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享有立法自治权 ②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是推动民族地区高度自治 ③民族自治地方落实依法治国的原则 ④坚持民族平等是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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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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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地方性法规《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旨在保护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与经…”主要考查了你对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地方性法规《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于201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规旨在保护伊犁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与经”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