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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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国家立法权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执政,履行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③国家决策机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民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 ④我国国家机关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