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3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从宗教活动场所维修审批、信教公民个人在公共场所进行宗教活动等方面作了修改。这表明
①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民族自治权 
②新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③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
④国家立法机关通过行使立法权实现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A.①③B.①④C.②④D.②③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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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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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13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从宗教活动场所维修审批、信教公民个人在公共场…”主要考查了你对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宗教政策(反对迷信)】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2013年5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会议审议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从宗教活动场所维修审批、信教公民个人在公共场”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