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以函数图象示意了法国大革命前至1875年的政体变化,说明法国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假定起点a为君主制,c、e为君主立宪制,那么f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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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君主专制 B.君主立宪制 C.共和制 D.帝制 |
某老师在课件里展示的下列宪法条文最有可能出自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在参议院赞同下有权解散众议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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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权利法案》 B.美国1787年宪法 C.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D.德意志帝国宪法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时期,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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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总统控制议会 B.总统权大,议会权小 C.总统的权力受议会限制 D.行政权与立法权相互制约 |
一票赢得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被有的人称为不光彩的、从窗缝潜入的共和国,还有人预言它会很快倒塌,但是它却出乎意料地发展了70多年之久。其主要原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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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它不断地对外扩张 B.实行铁血政策的结果 C.它适应了经济发展的要求 D.责任制内阁的高效运转 |
从英国《权利法案》到美国《1787年宪法》,再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以及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这种现象反映了资产阶级民主道路的一个突出特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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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封建性 B.民主性 C.普选制 D.法制化 |
“德意志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由皇帝任命。”上述材料反映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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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人文主义色彩 B.专制主义色彩 C.民族主义色彩 D.民主主义色彩 |
某中学一历史研究小组对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进行研究,有同学提出“为什么说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对这一问题,有四位同学产生了争议,你认为最正确的回答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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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同学:皇帝和帝国宰相掌握行政大权 B.乙同学:联邦议会权力较大,帝国议会权力较小 C.丙同学:行政机构权力大,立法机构权力小 D.丁同学:行政机构控制了立法机构 |
按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德国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部分组成。其中对于帝国议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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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其代表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B.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是帝国的最高机构 C.其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对帝国皇帝负责 D.帝国内阁的产生须经帝国议会同意 |
从政治经济结构来看,德意志帝国(1871-1919)呈现的是“经济巨人、政治跛子的半资本主义或者说半专制主义的社会形态”。以下能支撑这一观点的史实不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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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德意志工业化进程加快 B.皇帝拥有主宰议会、创制法律等权力 C.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 D.宰相对皇帝负责,而不是对议会负责 |
19世纪70年代,德、法两国相继颁布了新宪法,两部宪法内容的共同之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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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国家元首独掌行政大权 B.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 C.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成员 D.议会完全行使立法权 |
1689年《权利法案》和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共同之处在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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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确立责任内阁制 B.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基础 C.规定首相对议会负责 D.确立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 |
1901年,法国等十一个国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当时法国具有缔结条约权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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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总统 B.参议院 C.众议院 D.最高法院 |
英国人Sir John Tenniel所画1890年“辞退俾斯麦”的历史漫画非常有名。根据德国当时的法律,辞退俾斯麦的应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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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帝国皇帝 B.内阁成员 C.帝国议会 D.联邦议会 |
“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元首通常是世袭的,拥有某些最高权力,但是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确立这种政体的法律有 ①《权利法案》 ②美国1787年宪法 ③法国1791年宪法 ④法国1875年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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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 第一条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以绝对多数票选出。 第五条 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以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 第九条 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关于政权机关间关系的法律 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的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期间,如果两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 第九条 共和国总统非先经两院同意,不得宣战。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
材料二 第十一条 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收使节。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二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一个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指出法国和德国分别确立了什么样的政治体制? (3)试比较两种政治体制的不同点。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 ……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材料二 根据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普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
(1)依据材料一、二,指出两国元首产生方式和跟各自议会之间关系的差异。 (2)根据上述材料,小张同学认为法国的政体进步,小王同学认为德国的政体有效。你同意哪一位同学的观点?请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