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当今国人颇热衷于区分东西方文化之不同,比如中国,崇尚“性本善”,并由对人性善的认知形成一种耻感文化;而西方却崇尚“原罪说”,并由对人性恶的认知形成一种罪感文化。这两种文化就其本源来讲,也许不相伯仲,各有千秋,但从其传承、演变和发展来看,就很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了。 西方的罪感文化源起于基督教的“原罪说”,“原罪说”中的“罪”,指的是一种“罪性”,并非一种“罪行”。如《圣经》中列举的“七宗罪”: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嫉妒、暴怒、傲慢。这“七宗罪”与其说是“罪”不如说是“欲”——只有时刻警惕和节制这些欲望,人才不至于犯罪。西方的罪感文化正是由此发端,逐渐形成原罪文化的核心内涵,即它特有的忏悔意识、怀疑态度和批判精神。 中国的耻感文化若按其本义来讲与西方的罪感文化似乎相差无几,所谓“知耻近乎勇”,若作“知道羞耻并勇于改过”或者说是“勇于承认错误”阐释,并将“耻感”当作善恶、是非、美丑的辨别标准,那当是不错的。但国人对“耻感”的阐述毕竟比较笼统,远不如西方对“原罪”的界定那么具体。随着中国古代社会的由春秋而战国,由封建而集权,这种耻感文化便随着社会价值取向的变化而逐渐变异了。比如楚汉相争,项羽兵败之后,不愿听从船夫的劝告渡过乌江逃生。有学者认为这正是项羽的耻感所在,“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思”的是什么?“思”的正是他的“耻感”。然而,项羽又为何而感到羞耻呢?是因为他在争霸中的残忍杀戮吗?显然不是,他的“无颜见江东父老”完全是因为他的失败。在这里,本原的耻感文化已经被“成王败寇”的价值取向给异化了,并逐渐蜕变成颇具中国特色的“面子文化”。不过,项羽毕竟还知道羞耻,倘若换成刘邦呢?他会“不肯过江东”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想想看,一个亲爹被对方俘获并声言要烹掉,竟然还提出可分一杯羹的市井无赖,怎么可能有羞耻之心呢?但偏偏就是这样一个无耻之徒坐上了龙椅,当了汉朝的开国皇帝。汉朝的大一统从此将皇权专制的体制扎实地奠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就这么些不知羞耻的开国皇帝王公大臣,我们能将其纳入耻感文化之中么?在如此的意识形态领域里,无耻便比知耻更得人心,耻感文化便也从此沦为面子文化和无耻文化——整个社会的表面也许还在崇尚耻感,而内里却早已奉无耻为圭臬。 如此看来,耻感文化与罪感文化似乎并非不相伯仲,各有千秋,否则,“知耻”何至于蜕变成无耻了呢?答案很简单,西方的罪感文化源于基督教的宗教信仰,而由“原罪说”所生成的忏悔意识、怀疑态度和批判精神,又似乎天然地导向社会的平等与自由、民主与法治。在罪感文化的浸润下,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具有了一种纠错的功能,就可以处在一种不断完善的境地。比如德国,经历了二战之后,全国上下都认真进行了反省,不止一次地公开向受害最深的犹太人谢罪,不能不引起全世界人民的尊重——这才是真正的有“面子”,罪感文化所起的先进作用亦不言而喻。而深受中国文化浸润的日本至今也未认真反省他们在二战当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其文化原因恐怕正是他们把“耻感”定位在战败上,这也就难怪他们的政府要员时不时地要去参拜靖国神社了。 耻感文化就其本原意义来讲,注重的是人的道德伦理,似乎只要“圣人出”,只要“吾日三省吾身”,天下就“大同”了。然而,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与约束,此类道德自律能靠得住吗?圣人统治导致的只能是专制与独裁,道德伦理也只能沦为空洞的说教和虚伪的做秀.于是,人们对“知耻近乎勇”的阐释就不再是“勇于承认错误”,而是敢于报仇雪恨。历来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勾践卧薪尝胆以雪“会稽之耻”的故事,不就是从这个角度来阐释“耻感文化”的吗? 东西方在本源上颇有些近似的两种文化,却因选择的路径不同而在传承中“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今是到了回溯本原耻感文化的时候了,对西方的罪感文化更不能拒之门外,而是应该虚心认真地加以吸纳,并让二者相互融合不断提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回失去的灵魂,才能使扭曲的灵魂得到救赎。 (选自2012年第5期《社会科学论坛》) 小题1:下列关于“罪感文化”的内涵的解说,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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