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4日新华社报道:目前,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现已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此案带给我们的启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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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任何人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动 ②任何人不管担任什么职务,作出过什么贡献,一旦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制裁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没有特殊公民,不享有特权 ④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任何践踏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