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2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俊受贿504万余元,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上述案例启示我们(  )
①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 ②要少享受权利,多履行义务 ③要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地履行义务 ④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
A.①②③④B.①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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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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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12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俊受贿504万余元,受贿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主要考查了你对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违法与犯罪】【依法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