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近年来,以发信息、打电话等方式威胁航空安全的案件在我国频频发生。下面是新华网报道的两例“诈弹”事件:
事件一2012年9月9日,一架从三亚飞往广州的飞机在凤凰机场准备起飞时,一名乘客谎称自己携带了炸弹。排查后发现飞机上并没有任何可疑物。乘客称,开个玩笑,只为活跃气氛。这名乘客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事件二2012年4月27日,年轻男子蒲某拨打上海浦东机场热线,谎称在国航CA406航班上装了定时炸弹。经审讯,蒲某交代了其编造虚假信息并勒索钱财的犯罪过程。蒲某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1)对两例“诈弹”事件的处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哪两个特征?(2分)
(2)“诈弹”事件给我们哪些警示?(6分)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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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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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近年来,以发信息、打电话等方式威胁航空安全的案件在我国频频发生。下面是新华网报道的两例“诈弹”事件:事件一2012年9月9日,一架从三亚飞往广州的飞机在凤凰机场准备起飞时…”主要考查了你对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违法与犯罪】【依法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