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08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2008年7月,杨佳持刀捅刺、砍击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多名民警受伤。杨佳的教训告诉我们应
①让法驻心中                      ②知法、懂法、守法 
③将法律作为我们判断对错的唯一标准 ④做有高度法制观念的好公民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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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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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08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2008年7月,杨佳持刀捅刺、砍击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多名民警受伤。杨佳的…”主要考查了你对  【明辨是非,拒绝不良诱惑】【防范侵害,自我保护】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2008年11月2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袭警杀人案罪犯杨佳在上海被执行死刑。2008年7月,杨佳持刀捅刺、砍击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多名民警受伤。杨佳的”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