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外地人在北京某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老板多收了他5角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电话亭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板赔偿他5角钱。虽然外地人胜诉了,但是他在打官司期间所花费用多达几百元。他的这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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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得不偿失,不值得 ②为了出风头打官司,不值得提倡 ③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消费权利 ④为消费者作出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榜样,应该提倡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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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一外地人在北京某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老板多收了他5角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电话亭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板赔偿他5角钱。虽然外地人胜诉了,但是他在打官司期间所花”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