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有一外地人在北京某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老板多收了他5角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电话亭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板赔偿他5角钱。虽然外地人胜诉了,但是他在打官司期间所花费用多达几百元。他的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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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得不偿失,不值得
②为了出风头打官司,不值得提倡
③依法维护了自己的消费权利
④为消费者作出了维护自身权利的榜样,应该提倡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②③④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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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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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有一外地人在北京某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老板多收了他5角钱,于是他一纸诉状将电话亭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老板赔偿他5角钱。虽然外地人胜诉了,但是他在打官司期间所花…”主要考查了你对  【消费者的权益及维权途径】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