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照相、摄影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在新闻媒体上批评曝光。有专家指出,对上述现象进行处罚可以,但并不一定适合在媒体曝光。这是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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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这些现象不一定违法 B.在媒体曝光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C.在媒体曝光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财产 D.在媒体曝光会加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10年福建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照相、摄影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在新闻媒体上批评曝光。有专家指出,对上述现象进行处罚可以,但并不一定适合在媒…”主要考查了你对 【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与“2010年福建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照相、摄影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在新闻媒体上批评曝光。有专家指出,对上述现象进行处罚可以,但并不一定适合在媒”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