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1年11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西安某大学学生贾某对陕西省地震局网站进行黑客攻击并故意传播虚假恐怖地震信息一案。贾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该案的判决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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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网络交往对象具有虚拟性
B.网络交往是自由的
C.网络信息良莠不齐
D.上网要遵守国家法律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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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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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11年11月29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西安某大学学生贾某对陕西省地震局网站进行黑客攻击并故意传播虚假恐怖地震信息一案。贾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主要考查了你对  【享受健康的网络交往】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