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08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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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我国法律对高官犯罪予以特别严惩
③我国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④人们的行为只能用法律来规范
⑤法治比德治更重要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⑤
C.②④⑤
D.①③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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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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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08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这说明[]①我国公民在…”主要考查了你对  【法律的本质、特征、作用】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