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2年5月6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了一首七律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提出这首诗格律不对,被孔庆东回复称“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关凯元将孔庆东告上法庭。2013年5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孔庆东选择一家全国发行的报刊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00元,给付公证费1000元。

(1)孔庆东侵犯了关凯元的什么权利?
(2)法院的判决说明了什么?
(3)你从这一事件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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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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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12年5月6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了一首七律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提出这首诗格律不对,被孔庆东回复称“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关凯元将孔庆东…”主要考查了你对  【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身自由权】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2012年5月6日,北大中文系教授孔庆东在微博上发了一首七律诗,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校生关凯元提出这首诗格律不对,被孔庆东回复称“驴唇不对马嘴,你就是个狗汉奸……”关凯元将孔庆东”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