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针对这一事件,正确的认识是
A.该学生依法行使了言论自由权B.言论自由在网上是不受限制的
C.公民言论自由还未得到充分实现D.言论自由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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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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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主要考查了你对  【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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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名家住扬州市宝应县的17岁学生,为了“提高QQ的关注度”,在网络上发布“高邮与宝应交界处将再次发生较大地震”的谣言。因为涉嫌散布谣言,该学生被警方及时控制并处警告教育。”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