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13年2月21日,秦某到公安局报案,称网名为“猫之眼0”的网民于2013年2月7日在“贴吧”以连载的方式先后发表了十篇帖子,恶意侮辱、蓄意中伤报案人及其工作单位、同事。后经查实,侵权人白某被公安局网安大队进行了行政处罚。这告诉我们 (  )
①侮辱他人是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②只要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③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
④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不受侵害
A.①②④B.②③④
C.①②③D.①③④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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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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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13年2月21日,秦某到公安局报案,称网名为“猫之眼0”的网民于2013年2月7日在“贴吧”以连载的方式先后发表了十篇帖子,恶意侮辱、蓄意中伤报案人及其工作单位、同事。后经查实,侵…”主要考查了你对  【用法律维护权益】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2013年2月21日,秦某到公安局报案,称网名为“猫之眼0”的网民于2013年2月7日在“贴吧”以连载的方式先后发表了十篇帖子,恶意侮辱、蓄意中伤报案人及其工作单位、同事。后经查实,侵”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