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下午,上海市居民吴福佳在上海火车站见到小偷行窃后见义勇为。在于小偷的搏斗中,吴福佳的左脚跟腱被小偷咬伤,他因伤需休息两天。吴福佳所在单位得知情况后,却将他辞退。据悉,吴福佳曾四度见义勇为,并与2010年被评为上海市长宁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上述材料中哪个行为是正义的,哪个行为是非正义的?(4分)判断这些行为正义与否的依据是什么?(2分) 对于吴福佳的事例,有些同学认为: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敢于匡扶正义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见义勇为。 (2)请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此观点的认识。(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