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2006年,上海的律师陈江、北京的法学博士李刚分别开始了两场诉讼,目的是要确认“全国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和误导消费者。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指出“全国牙防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应予以取缔。11月14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卫生部共同作出停止“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的处理决定。陈江、李刚的做法启示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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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要树立法治观念
②要尊重法律,追求公正
③只有学法律,当律师,才能维护法律尊严
④要敢于同违反法律、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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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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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2006年,上海的律师陈江、北京的法学博士李刚分别开始了两场诉讼,目的是要确认“全国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和误导消费者。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主要考查了你对  【依法治国】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2006年,上海的律师陈江、北京的法学博士李刚分别开始了两场诉讼,目的是要确认“全国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和误导消费者。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函,”考查相似的试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