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课标高三语文第二部分第一章 文学类文本阅读——心有灵犀一点通 第二节小说阅读 三年模拟的第一部分试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风雪夜归
    何蔚萍
      早归者与晚归者的心理是不一样的。她是个晚归者,街上早已冷冷清清,多的是风、是雪、是脚印。
      拐过这个弯,就可以看到大门了,她觉得心跳得很急,但愿不要关。但愿……她觉得手脚冰凉。在大街的拐弯处,在雪花萦绕的惨淡的灯光下,大门紧紧闭着。
      她拉紧了围巾,向目所能及的地方张望了一番,希望大院里还有一个跟她一样晚归的人。但一个也没有。
      只得叫门了。她绕着墙走过去。叫谁呢?金娣是她最好的朋友,可上个月出嫁了,要是上个月看这场电影就好了,她立刻觉得自己很好笑。算了,叫刘安婶吧。在大院里,打招呼数她最亲热,可她嫌这胖老婆子势利,平常是不大答理她的。那是好多年前了,她读完高中被下放,妈妈难过得哭了,刘安婶却说:“你下放以后就是贫下中农了,以后生伢儿也是贫下中农了。”后来她招工回城。这刘安婶对她并不坏,可她总是忘不了那句话。不能叫她,再说,既然平时没交往,现在叫人家也不合适。
      那么只好叫马平平了。这个14岁的男孩,父母在外地工作,他跟姥姥住。打小时候起,他就总缠着她讲故事,她也不叫他失望。她瞅准了平平家的方向,她像是第一次发觉,墙头怎么那么高哇!声音该传不进去吧?唉,就传进了又能怎样呢?14岁的孩子,哪怕在旁边敲大鼓也不会醒的。
      那就叫平平姥姥吧。那是最慈祥不过的老太太了,全院里也就她最关心她的婚事,三天两头要给她介绍对象。但她却“对”得怕极了。那些衣冠楚楚的小伙子的审视的目光,能把她的人看矮了一截,她心里很痛切地感到了悲哀,她在广阔天地里磨去了最美好的年华。人说,十七十八无丑女,可她,已经30岁了,如果再年轻5岁,哪怕3岁呢,她也一定要争取一下。她并不笨,可现在,都晚了,就像是看这场电影,不防门已经关上一样。那么就听天由命,随便找一个,她又不愿意。于是人们背后都讲她挑剔,只有平平的姥姥没讲过。可是,叫这位60岁的老人深更半夜又冒着大雪来给自己开门——这万万使不得!
      她觉得很冷。才发现雪很大,风更紧了,近处远处,都是白茫茫的世界。当看到大街尽头时,有个黑点朝这边走来。她的眼猛然睁大,如果是大院里的人该有多好啊!她一定会对他说一千声一万声的谢,不管他在不在意。
      终于走近了,一个提着篮子的中年人。但他丝毫没有拐进大院的意思,匆匆过去了。
      她真想顿脚,真想诅咒。不知是诅咒那人,还是诅咒自己;是诅咒天气,还是诅咒运气。她眼巴巴地盯着他的背影,一时充满羡慕。他是提着东西的,回家一定有人给他开门。是母亲?是妻子?那家,一定是温暖极了的。她也有家,有床,有被,有炉子;尽管有点孤独,却是暖和的,然而她进不去,咫尺天涯,该死的电影。
      她不能设想在门外过一夜。喊吧!笼统地喊,谁愿意谁来开。她发誓,不管开的是谁,以后都要对他(她)很好。
      她终于放开嗓子,并用手去捶,“开开门——”吱的一声,门开了。
      原来并没有关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题目中的“风雪”,在文中以环境描写的形式渲染了凄清死寂的气氛,烘托了人物彻底绝望的心情;并且以风雪中的寒冷与屋内的温暖构成强烈的对比,突出夜归人内心的焦急和凄凉。     
    B.刘安婶是一个心直口快的中年妇女;马平平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平平姥姥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她们平日都关心或亲近着这个夜归者。     
    C.是婚姻上的挫折,使这位大龄女青年对周围的人产生了由衷的反感,因而不肯与邻里真心交往,邻居也就没有人关心她,于是她备感孤独。     
    D.“提着篮子的中年人”的路过,使夜归者在焦急中有了一丝希望,进而陷入失望。正是这一情节的设置使故事有了一点波折,为小说增添了情趣。     E.这篇小说选取了一个典型的生活横截面,主要以夜归者站在院门口短时间内心理活动的描述为手段,展现了院子里邻居之间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2.故事中“风雪夜归”的“她”具有怎样的性格?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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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结尾一句“原来并没有关上”有什么妙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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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夜归的大龄姑娘站在门前,犹豫之中,在心里把院里的邻居们排了一个队,并十分努力地回忆起了往日的许多细节。对于这样的写法,有人认为是作者的匠心独运,也有人认为是做作拖沓之笔,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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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勋  章
    [俄国]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做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而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看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想着,嗽了嗽喉咙。“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五个卢布,却造成多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法国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于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灵魂里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冒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吃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低下眼睛看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尼古拉伊奇,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法国人那边瞥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唇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看他的勋章。虽然他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勋章高一等,符拉季米尔勋章比安娜勋章又高一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     )     
    A.由于斯皮奇金那个混蛋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所以普斯佳科夫特地去跟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借来了勋章。     
    B.“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这样描写达到了强烈对比的效果,从侧面写出了人物的性格,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C.“列甫·尼古拉伊奇,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这个细节的出现,使得故事情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D.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使得普斯佳科夫顿时放松了戒心,不再为自己的虚荣心而感到不好意思,这样写使得小说的结尾有了强烈的升华效果。     
    E.契诃夫的这篇小说,有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自然、质朴的文风,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2.《勋章》这篇小说的第一段主要写了什么内容?作者一开篇就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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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对普斯佳科夫的心理变化刻画得非常成功,请结合作品内容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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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人说,小说的内容不一定完全真实,但往往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和社会风俗画,契诃夫借《勋章》反映当时的俄国社会的一面。如果这样,你从这篇小说中看到了当时的俄国社会怎样的一面呢?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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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选择武献卫
      海啸来得毫无征兆。
      监狱长海尔默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显得惊慌失措,他比谁都清楚马塔尔监狱总共关押了410名囚犯,其中还有85名死囚,而用不了多久整个监狱将被葬身海底。海尔默用颤抖的手抓起电话,他想向上级请示一下,可是电话线路早已被海啸冲毁。此刻马塔尔监狱的狱警们已经把监狱长的办公室围得水泄不通,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对死神的恐惧。
      “我们已经没有时间转移犯人,如果再拖延的话连我们自己都将丧生,在撤离前我们不得不做出选择!”海尔默举起监狱囚室的钥匙下达了最后的命令,“司各特一号囚室,纽曼二号囚室,鲁米斯三号囚室,打开囚室大门让犯人暂时逃生去吧……”海尔默话音刚落,狱警们四散逃离,司各特和纽曼飞奔向囚室去执行监狱长的命令,唯独鲁米斯这个头发花白的老狱警还呆呆地站在监狱长办公室里。监狱长有些愤怒了:“疯了吗?还不走!难道要等海水淹没了你的脑袋才清醒吗?”“可是,可是还有四号囚室的门……”鲁米斯哆嗦着呼喊,声音很快被巨大的海浪冲击声淹没。海尔默变得声嘶力竭:“四号囚室关押的都是死囚,对他们来说死是早晚的事情,难道你想把他们放出去杀人越货吗?”说完,海尔默激动地往门外跑。鲁米斯向前一步紧紧拽住他的衣服,狠狠地盯着他:“现在他们将必死无疑,难道死囚就不是生命吗?”海尔默完全被这位平日里沉默文雅的老头的话震惊了,他无奈地指指自己的办公室:“如果你不怕接受被审判的命运,钥匙就在我抽屉里!”
      马塔尔监狱到处是夺路狂奔的犯人,四号囚室的大门已经被海水淹没,愤怒的死囚的吼声让人毛骨悚然。鲁米斯深深吸了一口气潜入水底,“哐当”一声,囚室的大门终于打开了,死囚们带着生的渴望,呼啸着从老狱警身旁游过。
      海啸过后,当初被放走的犯人回来自首了,他们被重新关押在一至三号囚室,可怕的是四号囚室却空空如也。搜捕死囚的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鲁米斯带上沉重的镣铐被关押进四号囚室。“没有一个死囚会回来,你就等着接受审判吧!”监狱长海尔默“哐当”一声锁上了囚室的大门。
      鲁米斯私自放走85名死囚,将在监狱广场执行绞刑的消息,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纷纷报道。劫后余生的小城到处在谈论着鲁米斯的遭遇,人们纷纷为他抱不平,可是谁也阻拦不了死刑的到来。
      行刑那天,监狱广场上阴霾密布,刑场下人头攒动,群情振奋。可怜的鲁米斯被套在绞刑架上,苍老的脸庞,花白的头发,显得那么凄楚。执行绞刑的时间到了,只要一声令下砍断绳索,鲁米斯就将结束他的生命。危急时刻,突然有人走向刑场,一个、两个、三个……“我们是来自首的死囚,请把鲁米斯放下来吧,放下这个高尚的人!”
      刑场下的人们开始欢呼起来,海尔默登记死囚号码后,却发现少了两位犯人,如果85名死囚不能悉数自首,等待鲁米斯的将还是死亡,刑场上的死囚和刑场下的人们齐声高喊:“勇敢地站出来吧!为了洗清罪恶!”可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两位死囚依然没有出现。人们开始绝望,看来可怜的鲁米斯还是要为他的义举付出代价。
      就在人群躁动不安,局面难以控制的时候,一辆警车呼啸而来。警长证实两名死囚已经在海啸中遇难,他们的尸体刚刚在一处僻静的海滩上找到。目光坚毅的鲁米斯终于被从绞刑架上放下来,人群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83名死囚在牢警的押解下,义无反顾地走向四号囚室。
      善良的鲁米斯给了死囚一次选择,他坚信信任是相互的,选择就此逃逸的人,打开的是地狱之门,选择回来也许就是打开了天堂之门……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写主人公鲁米斯在海啸将夺去监狱85名死囚生命的时刻,选择放走死囚犯,用生命作赌注的冒险行为。     
    B.小说故事情节悬念迭起,扣人心弦。     
    C.行刑前的环境描写和人物的外貌描写,刻画了主人公临死前的紧张和绝望心理。     
    D.小说运用环境描写、人物的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为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等多种描写手法,刻画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E.死囚犯在鲁米斯将被绞死的关键时刻一个个走向刑场,出来自首,证明了主人公“善良和信任是相互的”的信念的真理性。
    2.“目光坚毅的鲁米斯终于被从绞刑架上放下来,人群里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鲁米斯差点儿被绞死,他为什么还“目光坚毅”?“雷鸣般的掌声”表达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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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以“选择”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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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说描写了鲁米斯和监狱长的“固执”,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的性格得到了充分的凸显。有人说鲁米斯放死刑犯是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不值得;有人说鲁米斯的做法是对的,值得赞扬;有人说监狱长冷酷无情,没有人性;有人说他依法办事,忠于职守。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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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一碗馄饨
      酒楼里来了两位客人,穿着不俗,看样子是一对出来旅游的夫妻。
      服务员送上菜单。男的直接递给女的:“你点吧。”女的看也不看:“来碗馄饨。”
      男人发话了:“吃什么馄饨,又不是没钱。”
      女人摇摇头说:“我就是要吃馄饨!只要一碗!”服务员冲女人撇了撇嘴:“对不起,我们这里没有馄饨。”
      女人很意外:“怎么会没有呢?”酒楼老板觉得很奇怪,小声吩咐服务员:“到外面买一碗,回来多收一倍的钱。”说完开始观察这对奇怪的夫妻。
      看到馄饨,女人的眼睛都亮了,轻轻搅拌着,好像舍不得吃,半天也不见送到嘴里。
      男人一把拿起菜单:“你爱吃就吃吧,我饿了一天了。”女人不急不慢,等男人点完了菜,才对服务员说:“你最好先问问他有没有钱。”
      男人气红了脸:“老子会没钱?”边说边往怀里’摸去,突然“咦”的一声:“我的钱包呢?”
      女人不慌不忙地说道:“钱包和手机我昨晚都扔到河里了。这次带出来所有值钱的东西,我都扔河里了。我身上还有五块钱,只够买这碗馄饨了!”
      男人瞪着女人:“你真是疯了!身上没有钱,那么远的路怎么回去?”
      女人却一脸平静:“急什么?我们还有两条腿,走着走着就到家了。”
      女人继续说:“二十年前,咱们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不也照样回到家了吗?那时侯的天,比现在还冷呢!”
      男人不由得瞪直了眼:“你,你说什么?”
      女人叹了口气:“看来,这些年有了几个钱,就真的把什么都忘了。二十年前,第一次出远门做生意,被人骗了个精光,经过这的时候,你要了一碗馄饨给我,我知道,那时候你身上就剩五毛钱了……”
      男人一震,打量了四周:“这,这里……”女人说:“对,就是这里,那时它还是一间又小又破的馄饨店。”
      男人默默低下头,女人捧起面前的馄饨,拨了一大半到另一只空碗里,轻轻推到男人面前:“吃吧,吃完了我们一块走回家!”
      男人很久才说了句:“我不饿。”女人眼里闪动着泪光,喃喃自语:“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说的!”
      男人说:“你怎么还不吃?”女人又哽咽了:“二十年前,你也是这么问我的。我记得我当时回答你,要吃就一块吃,要不吃就都不吃。现在,还是这句话!”
      男人默默无语,拿起了汤匙。不知什么原因,拿着汤匙的手抖得厉害,舀了几次,馄饨都掉下来。他终于将一个馄饨送到了嘴里,使劲一吞,整个都吞到了肚子里。当他舀第二个的时候,眼泪突然“叭嗒”往下掉。
      女人见他吃了,脸上露出了笑容,也拿起汤匙。馄饨一进嘴,眼泪同时滴进了碗里。这对夫妻就这样和着眼泪把一碗馄饨分吃完了。
      放下汤匙,男人抬头轻声问女人:“饱了么?”
      女人摇了摇头。男人很着急,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弯腰脱下一只皮鞋,手往里面摸,没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块钱。他怔了怔,不敢相信地瞪着手里的钱。
      女人微笑地说道:“二十年前,你骗我说只有五毛钱了,只能买一碗馄饨,其实呢,你还有五毛钱,就藏在鞋底里。我知道,你是想藏着那五毛钱,等我饿了的时候再拿出来。后来你被逼吃了一半馄饨,知道我一定不饱,就把钱拿出来再买了一碗!”顿了顿,她又说道,“还好你记得自己做过的事,这五块钱,我没白藏!”
      女人说:“你可别怪我,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一起饿一回、苦一回!”
      男人居然号啕大哭,“我真被好日子冲昏了脑袋啊!回去我就把那张离婚协议书烧了。”
      在旁观看的老板摸出了两张百元大钞递过去:“既然回去就把离婚协议书烧了,为什么还要走路回家呢?当年那碗馄饨,就是我妻子做的。”
      老板回到办公室,取出那张早已拟好的离婚协议书,怔怔地看了半晌……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一件平常小事,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婚姻伦理问题,对读者来说受益匪浅。     
    B.从全文看,酒店老板叫服务员到外面买一碗馄饨,回来多收一倍的钱,充分反映了这个老板唯利是图的本质。     
    C.小说中的妻子为了报复提出离婚的丈夫,背着丈夫把这次带出来的所有值钱的东西,统统扔进水里。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别具匠心。小说利用特殊的地点来解决矛盾,二十年前两人在这里吃过馄饨,如今仍在老地方吃。不过性质不同,意义不一样。     
    E.这篇小说写得很成功,在语言上,没有华丽的词藻,人物语言生活化,符合小说中的人物身份。
    2.小说中“女人”具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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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中间部分写二十年前这对夫妻曾在同一个地方吃过馄饨,这一情节在前文已埋下了伏笔,请找出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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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夫妻二人,设计酒店老板这个人物是多余的,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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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标高三语文第二部分第一章 文学类文本阅读——心有灵犀一点通 第二节小说阅读 三年模拟的第二部分试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偷父
    刘心武
      那晚我到家已临近午夜,进门后按亮厅里的灯,立刻感觉到不对劲儿,难道……我快步走到各处,一一按亮灯盏,各屋的窗户都好好地关闭着啊。但是,当我到卫生间再仔细检查时,一仰头,心就猛地往下一沉——浴盆上面那扇透气窗被撬开了!再一低头,浴盆里有明显的鞋印。有贼!我忙从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拨110报警,这时又忽然听见声响,循声过去,便发现卧室床下有异常,我把手机倒换到左手,右手操起窗帘叉子,朝床下喊:“出来!放下手里的东西,只要你不伤人,咱们好商量!”
      一个人从床底下爬出来了,那是一个瘦小的少年,剃着光头,身上穿一件黑底子的圆领T恤,我看他手里空着,就允许他站立起来,用那窗帘叉指向他,作为防备,问他:“你偷了些什么?把藏在身上的掏出来!”
      但他那副“久经沙场”、处变不惊的模样,倒弄得我哭笑不得。我用眼角余光检查了一下我放置钱财的地方,似乎还没有受到侵犯。我保持伸出窗帘叉的姿势,倒退着,命令他跟着我指挥来到门厅里,开始讯问。
      “您为什么还不报警?”他问我。
      我把手指挪到手机按键上,问他:“警察来了,你会是怎么个处境吗?”他叹了口气:“嗨,惯了,训一顿,管吃管住,完了,把我遣返回老家,再到那破土屋子里熬一阵呗。”他那无所谓,甚至还带些演完戏卸完装可以大松一口气的表情,令我惊奇。
      他今年14岁。家乡在离我们这个城市很远的地方。他只上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年前开始流浪。现在就靠结伙偷窃为生。
      我望着被灯光照得瘦骨嶙峋、满脸大汗的少年,问他:“饿吗?”他眯眼看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为他泡了一碗方便面,端到他面前。
      我决心放他回去,对他说:“我的话你未必肯听,但是我还要跟你说,不要再干这种违法的事,你应该走正路。”他点头。
      我给他开门时,他居然说:“我还不想走。”
      我大吃一惊,问他:“为什么?”
      他回答的声音很小,我听来却像一声惊雷:“我爸在床底下呢……”
      天哪!原来还有个大活人在我床底下!我慌忙将窗帘叉拿到手里,准备拨110。这工夫那少年已经转身进了卧室,而且麻利地爬进床底下,我惊魂未定,他却又从床底下爬了出来,回到门厅。我这才看清,他手里捧着一幅油画。我正想嚷,他对我说:“我要——我要我爸——求您了!”
      那幅油画,是我临摹的凡·高的自画像,这幅自画像里,人物显得特别憔悴,眼神饱含忧郁,胡子拉碴的,看去不像个西方人倒像个东方农民。
      我细问他:“你爸现在在哪儿呢?你妈妈呢?”
      他执拗地告诉我,他没有妈。他妈在他还不记事的时候,就嫌他爸穷,跟别人跑了。他记得他爸,那扎人的胡子碴儿,那熏鼻子的汗味加烟味加酒味……
      他们那个村子,不记得在哪一天,忽然说村外地底下有黑金子,大家就挖了起来。他爸爸也去挖。去年的一天,半夜里村子忽然闹嚷起来,跟着有呜哇呜哇的汽车警笛声,他揉着眼睛出了屋……简单地说,村外的小煤窑出事故了,他爸,还有别的许多孩子的爸,给埋井底下了……
      少年说,他负责踩点的时候,从我家窗外看见了这幅画,一看就觉得是他爸。他说他爸坐在床上想心事的时候,就那么个模样。今天,他好不容易钻了进来,取下这幅画,偏巧我回来了……
      少年说这些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一点泪光。我听这孩子讲他爸的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是,当我听清这孩子今天钻进我的屋子,为的只是偷这幅他自以为是他父亲的画像时,我的眼泪忍不住就溢出了眼角。
      我把画送给了他。他不懂得道谢,我把门打开,他闪了出去。
      关上门以后,我若有所失。不到半分钟,我一溜烟儿跑下楼梯,气喘吁吁地踏出楼门,朝前方和左右望,那少年竞已经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只有树影在月光下朦胧地闪动。    
      我让自己平静下来。当一派寂静笼罩着我时,我问自己:“你追出来,是想跟他说什么?”
      是的,我冲出来,是想追上他补充一句叮嘱:“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前文写“我”发现放置钱财的地方没有受到侵犯,为下文写少年偷“父”买下了伏笔。     
    B.少年执拗地说他没有妈妈,可见他对妈妈的愤恨之深。     
    C.少年说他父母的事情的时候,眼里没有泪光说明他在不断的偷窃中逐渐变得冷漠。     
    D.“我”三次想报警而没报,是因为我想要给这个少年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E.少年走后,“我”若有所失,表明我已经喜欢上了这小孩子。
    2.为什么“我”“听这孩子讲他爸遇难,也就是鼻子酸了酸”,但了解到少年偷画像的原委之后“眼泪忍不住溢出了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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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中的少年是个怎样的人?请分条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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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说结尾说,“我”“想追上他并叮嘱他:‘孩子,你以后可以来按我的门铃,从正门进来。”’这样写,有人认为合情合理,也有人认为有些不合实际。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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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信  任
    甘晓成
      将军战功赫赫,战后成了国家高级领导人。大乱初定,国内治安状况依然十分严峻,将军决定为自己增加几个可靠的卫士。
      将军的贴身卫士当然必须百里挑一,副官汉克负责初选,他整理好具体资料后,再由将军亲自圈定。这一天,在汉克送来的名单里,将军圈点了一个叫斯曼的下士。斯曼射击、格斗等各项科目都是全优,父亲是中学教师,母亲是纺织工人,看起来没问题。
      斯曼身高一米八,身体非常强壮,长相也极为英俊。将军看了非常满意,拍了拍斯曼结实的肩膀:“小伙子,好好在我身边干,你会有大好前程的。”斯曼并没有特别激动,自始至终表情一直很平静:“将军,谢谢你的提拔。”看着斯曼不同寻常的平静,汉克突然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隐隐觉得这个斯曼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
      事实证明,斯曼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卫士。好几次,斯曼不费一枪一弹,就凭他那双铁钳一样的手和精湛的格斗本领,就轻而易举制服了企图对将军不利的暴徒。不知不觉,斯曼成了将军面前的红人,直到有一天……
      这一天,汉克一脸紧张地来到将军办公室,说:“将军,那个斯曼,太危险了,不能留着他。”
      “什么问题?”将军顿时也紧张起来。
      “将军,我无意中找到了斯曼入伍前的原始档案。他十一岁那年父母双亡,现在的父母只是其养父母,他的亲生父亲,是死去的麦克上校!”将军的脑袋里嗡了一声。十二年前,麦克上校是将军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后来将军抓住机会,以通敌叛国罪下令处决麦克上校全家,只有他不在家的小儿子得以幸免。没想到那孩子如今竞成了自己的贴身卫士!
      看将军沉默不语,汉克小声请示:“要不要把斯曼控制起来?”
      将军沉思一会儿,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说:“继续留用斯曼。另外,在适当的时候,把斯曼的身世和我用他做我卫士的故事,透露给报社。”
      不久,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将军与仇人儿子的故事。一时间,将军的宽阔胸怀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叹。
      将军和斯曼长谈了一次,斯曼的表情依然非常平静。他说父亲的确是想叛变投敌,将军处决他没有错。将军为斯曼的父亲大发感慨:“其实我与你父亲是很好的朋友,可军法无情,我也是没办法。”将军甚至掉了几滴眼泪,站在一旁的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
      将军重用仇人儿子的事情,在喧嚣了一阵后又平静下来。
      这天,将军应邀到一所大学演讲。斯曼着一身军装,腰佩手枪,不离将军左右。演讲进行到高潮时,斯曼突然发现,一个戴墨镜的男人形迹十分可疑!斯曼感觉情况不妙,把手按在了枪套上。突然,墨镜男人掏出了手枪。斯曼出枪更快,挡在将军面前,同时抢先向对方开火。斯曼的枪没有响,刺客的子弹却应声而至,射进了斯曼的胸膛。刺客的子弹有毒,斯曼当场殒命。
      在送别斯曼的葬礼上,将军泪流满面,再一次感动了全国人民。
      汉克很疑惑,斯曼的手枪,关键时刻为什么不响呢?汉克反复检查斯曼使用过的手枪,发现,子弹里没有火药!所有的子弹都没有火药!
      汉克当即向将军报告,将军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是我让人做的。”汉克惊讶:“为什么?”“你以为我真的相信斯曼,他毕竟是我仇人的儿子,谁能保证他不会对我不利?实话对你说,自从我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后,他的枪里就再也没有一颗真正的子弹了!”
      当晚,将军被杀,他的脑袋被子弹打穿了,眼睛瞪得很大,死前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汉克自此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留下了一张字条:世界上可怕的不是不被人信任,而是有人假装信任你!(《小小说精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写将军所在国的国内治安形势十分严峻,为下文写斯曼做将军的卫士埋下了伏笔。     
    B.汉克最初看到斯曼时就产生了一种不祥的感觉,他早已意识到斯曼很可能就是将军仇人的儿子。     
    C.汉克看着落泪的将军“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恐惧”,这是因为将军的言行给他一种阴险的感觉,让他觉得将军虚伪、造作。     
    D.文章结尾虽然没有交代将军为谁所杀,但却暗示读者:将军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没想到自己最信任的副官汉克竟会杀害自己。     
    E.这篇小说采用了双线结构,以将军设计除掉斯曼为明线,以斯曼复仇为暗线。
    2.请围绕汉克概括小说的故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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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分析小说中将军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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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小说结尾段最后一句,有人认为是多余的,应该删除;也有人认为是点睛之笔,应该保留。你的看法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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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超  重
    肖复兴
      那天到机场送人,飞往法兰克福、伦敦、罗马和巴黎的航班,密集得像雨点似的挤在一起。大概正赶上暑假结束,大学开学在即,到处可以看到推着装有大行李箱推车的学生们,送行的父母特别多。候机厅里,家庭的气息一下子很浓,像是客厅,相似的面孔不停地在眼前晃动。
      不时有孩子进到里面去办理登机手续,家长只能够站在候机厅里等,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都伸长了脖子,把望眼欲穿的心情赋予人头攒动的前方。不时便又看见有孩子匆匆地从里面走出来,给家长一个渴望中的喜悦。不过,我发现,匆匆出来的孩子大多并不是为了和送行的父母再一次告别,也很少见到有依依不舍的场面,那样的场面,似乎只留给了情人之间的拥抱和牵手。
      站在我身边的是一位面容姣好的中年妇女,凉鞋露出的脚趾涂着鲜艳的豆蔻,这样风韵犹存的女人,在我们的电视剧里一般还要在男人怀里撒娇呢。现在,她像是只温顺的猫,眼神有些茫然。不一会儿,我看见一个大小伙子推着行李车,气冲冲地向她走来.没好气地对她嚷嚷道:“都是你,让我带,带!都超重啦!”只听见她问:“超了多少?”语气小心,好像过错都在自己的小媳妇。“10公斤!”只有儿子对母亲才会有这样肆无忌惮。听口音,是南方人。
      于是,我看见母亲开始弯腰蹲了下来,把捆箱子的行李带解开,打开箱子,那是一大一小赭黄色的两个名牌箱。儿子也蹲下来,和母亲一起翻箱子里面的东西,首先翻出的是两袋洗衣粉,儿子气哼哼地嘟嚷着:“这也带!”然后又翻出一袋糖,儿子又气哼哼地嘟嚷一句:“这也带!”接着把好几铁盒的茶叶都翻了出来:“什么都带!”母亲什么话都没说,看儿子天女散花般把好多东西都翻了出来,面前像是摆起了地摊。最后,儿子把许多衣服和一个枕头也扔了出来,紧接着下手往箱底伸了,只听见母亲叫了声:“被子呀,你也不带了!”
      我有些看不过去,走了两步,冲那个一直气哼哼嘴噘得能挂个瓶子的儿子说:“10公斤差不多了,你东西都不带,到了那儿怎么办?”儿子不再扔东西了,母亲站了起来,一脸忧郁,本来化得很好的妆,因出汗而坍塌显出些许的斑纹。“先去试试再说。”我接着对那个儿子说,他开始收拾箱子,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儿子推着行李车走了,我问那位母亲孩子去哪里,她告诉我去英国读书。她脚下的那些东西都散落着,稀泥似的摊了一地。
      这里,我身旁另一侧,又有一个女孩推着车走到她的父母身边,表情几乎和那个男孩一样气哼哼的,把车使劲推到她父亲的脚前,说了句:“严重超重!”父亲和刚才这位母亲一样,立刻蹲下身子,替女儿打开行李箱,我一看,箱子里几乎全是吃的东西,而且全是麻辣食品,不用说,来自四川。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女儿站在那里,用手扇着风,摸着脸上的汗,说着:“这都是我想带的呀!”这让父亲为难了,倒是母亲在旁边发话了;“把那些腊肠都拿出来吧,那玩意占分量。”父亲拿出了好几袋腊肠,又拿出好几管牙膏、一大罐营养品和几件棉衣,再盖箱子的时候,鼓囊囊的箱子瘪下去一大块。女儿风摆柳枝般推着车走了,我悄悄地问母亲这是去哪儿,她说是去法国读书。
      独生子女的一代,理所当然地觉得可以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养儿方知父母恩,他们还没到明白父母心的年龄。他们可以埋怨父母的娇惯和期待超重,却永远不该埋怨父母对自己的情感超重。
    1.下面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超重》让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画面:儿子女儿出国读书,在机场,父母出于爱,为孩子准备了过多的行李,结果造成“超重”。     
    B.孩子朝着父母大发脾气,“把一切不满和埋怨都发泄给父母”,也有天气热以及马上就要远离父母而心情不好的原因。     
    C.“母亲则把茶叶都从铁盒里掏出来,又塞进箱里”,“左翻翻,右翻翻,父亲权衡着取出什么好”这些细节描写都表现了“儿行千里母担忧”的情感。     
    D.小说选材巧妙,情节波澜起伏,以情动人,读起来让人深感沉重。     
    E.小说的结尾起到了点题和揭示文章主旨的作用,表达了作者对年轻一代的期望,同时也能让读者感受到了“感受爱”的重要。
    2.请简要说明小说中的“我”在情节和主题方面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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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中的儿子和女儿见了父母都是“气哼哼的”,其原因一样吗?你是如何看的?第六段写的是与前文相同的事情,这样写不重复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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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说以“超重”为题,请探究以此为题目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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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河边的女子
    修祥明
      这是一个夏日的早晨。天亮得透透的了。日头还没有露脸。女子坐在河边的石蓬上洗衣裳。衣裳有一大堆——爹的、娘的、她的,还有仨门帘、俩被单、三块枕巾、一条线毯。没有云,也没有风,天蓝得像一湾清水似的。女子把一大堆衣裳泡湿和打上肥皂后日头才从天边冒出了一小块儿来。那红红的一小块日头;像早起化妆的女人剩在那里的一堆胭脂似的。如果那真是一堆胭脂,她会不惜脚步和力气,回家拿一个雪花膏瓶子把它装起来。从河边到天边,看起来只有一两里地那么远,喝碗水的工夫就能走过去。但她明白,不用说这一辈子,就是再活一辈子,她日夜不停地走,也走不到天边。走不到那日头的身旁去。一群喜鹊飞了来。它们呼啦着翅膀在她的头顶转了一圈,然后在河南沿的两棵柳树上落下来。是五只吧?她数了数,是五又。数着喜鹊,她擦了擦前额上的汗,把贴在脸上的几根头发理到头上去。这群喜鹊住在她家天井的那棵老槐树上。喜鹊没有忧愁,成天价快快乐乐的。只要它们愿意,可以长久地在她家里住下去。但她却要走了,马上要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日头又往上冒了二扁指。日光洒下来,河面上像漂着一层厚厚的、闪亮的蜂蜜似的。再过一集,她就要嫁到离村五十里远的南镇去。喜鹊能跟着飞去吗?喜鹊把两棵柳树的柱条压得摇摇晃晃,喜鹊也跟着摇晃着,似要闪下来,却又那么牢靠地立在上面。爹娘对这门亲事很满意,但她真要走了,他们又舍不得了。一群小鱼游到她身前的水面上来。这些日子,爹天天喘粗气。小鱼像线一样细、针那么长,粗一看,像一包针撒在水面上还没沉下去。那天,她和女婿去登了记,回到家,爹拿着那个登记证手抖,胳膊也抖,脸上的肉一揪一揪,嘴搅别来搅别去却说不出话,倒是落下一串比豆粒还大的热泪来。两棵柳树的枝条刚要停下来,喜鹊们跳来跳去又把它们弄得摇摆起来。喜鹊们来回晃着,像荡秋千似的。它们是特意找这种享受的吧?小鱼下面有一条大鲫鱼,比她家水瓮里的那条还大哩。娘对她是另一种疼法和牵挂。鲫鱼吃小鱼吗?娘一天到晚说,女曼,你爱吃什么就说,我一样样做给你吃。今早晨,娘在家里熬小米稀饭,烙锅饼,还蒸了一盘小咸鱼。娘说,女曼,我给你做不了几天饭吃了。大半个日头冒了出来。一只喜鹊落到河套的草丛里。是只老喜鹊,小喜鹊们应该叫它娘。娘还说,女曼,等你走了,我会几天几夜困不着觉、吃不下饭。这句话最让她动心。那四只喜鹊也落到草丛里,几只白色的蝴蝶被撵飞了。娘说,你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块肉,一下子走了,我怎么受得了?蝴蝶飞到一片苦菜花上,采着花粉,亮着翅儿。说完了,娘两个就搂到一起哭。她说,娘,我也不想走,让我在家里帮着您干两年活吧。这时候,娘就止住哭,抹着哭红的眼圈说,你已经二十五了,该走了,再不走,就像霜打的韭菜那样不值钱了。娘叉给她擦着眼窝说,咱两个这是哭的啥,你出嫁该欢喜才是,你要是嫁不出去,我才害愁呢。喜鹊们高抬着头,大张着嘴,似在甜美地喝着湿鲜的空气。又似在抢着吃香喷喷的阳光哩。小鱼游向哪里去了?鲫鱼还在那里悬着。本来,她不想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五十里地,没有一天的工夫,是难回来一趟的。那几只蝴蝶越过河面朝她飞了来。水面上蝴蝶的影子像一群小鸟飞着的样子。去年秋,她差点和东庄的那个小伙定了亲。定亲前的那个晚上,小伙子约她到河边来见面。当时,两个人也坐在这块石蓬上。那时河水没有这么深。小伙子的个头、身架和家境都不错,就是动手动脚的这个德行她看不中。女孩子不是一个耍物,也不是一件家什,不该碰的时候是万万碰不得的。喜鹊们并排着到河边来喝水。喝一口,咂一咂嘴,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甜的河水似的。那天晚上,小伙子的毛病又犯了。可能他认为第二天就要定亲了,所以比前几次更撒野,以至于把她衬衣上面的那个扣子弄了下来。喜鹊们喳喳地叫着朝村里飞了去。第二天,她让娘把所有的彩礼退了回去,这门眼看要成的亲事就这么拉倒了。小鱼们又游了回来,只更少了一些,但离水面更近了。过了没几天,后屋的二婶子给她扯上了南镇上的这门亲。这个女婿——可以叫女婿了,登记了嘛。女婿真老实,到现在连她的手都没拉一拉。日头升到柳树梢上来,像个红灯笼一样俊美耐看。其实他不碰着俺,俺也是他的。到7结婚那一天,一个清清白白的俺全是他的了……羞煞了,羞煞了。喜鹊又飞了回来。这遭,它们没有落到柳树上,而是在她的身旁转圈儿。喜鹊通人性,它们是来叫她回家去吃饭。正好衣裳洗完了,她端起衣裳往家走,喜鹊们前呼后应着她,喳喳地叫着,像她的一群姊妹似的。     
    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没有故事情节,它主要是通过展现在读者面前的一幅幅色彩艳丽多变而又充满动感的画面和人物的心理活动来表现人物的。     
    B.从“爹拿着那个登记证手抖,胳膊也抖……落下一串比豆粒还大的热泪来”的描写来看,“女子”的父亲是不希望她马上出嫁离家的。     
    C.小说对女子没有详细交代,只知道她叫“女曼”;对她生活的场所也没有交代,只写她在河边洗衣服,这一切都说明了她生活环境的封闭落后。     
    D.“日头升到柳树梢上来,像个红灯笼一样俊美耐看”,这种喜庆洋溢的景物描写明显是在象征她对也嫁的满意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     
    E.小说在表达上采用了夹叙夹议的手法,一边叙述女子即将出嫁的事,一边对女子出嫁前的矛盾心理、对父母割舍不开的情感加以议论。     
    2.“日头”“目光”的描写在小说中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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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中的“女子”具有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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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说的写法很特别,在写女子时还写了喜鹊、小鱼、蝴蝶等。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谈谈你的看法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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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标高三语文第二部分第一章 文学类文本阅读——心有灵犀一点通 第二节小说阅读 三年模拟的第三部分试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瓦尔特·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竞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他像一枝箭,穿过一层厚厚的藤叶与尖利的荆棘,沉沉地跌坐在一堆石子上,脸与双手都被荆棘划破了。靠头顶上缠绕的藤枝当掩护,他尽可能地快爬,想离开战场远一些。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瓦尔特·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这时,瓦尔特·施那夫斯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饥肠辘辘,寒冷难熬。接着迷迷糊糊,噩梦不断。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有个女仆吓得张大了嘴,两眼直瞪,一动不动,手里的杯子砰然掉在地上。其余的人,都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
      开始,就这么一声惊呼,由八个不同的嗓音同时发出的惊呼,骇得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紧接着,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瓦尔特·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这是黎明前寒冷的时刻。矮树丛中,有许多人影在悄无声息地偷偷移动,黑暗里,不时有一两把铜铁利器的尖梢,被缕缕月光照得闪闪发亮。
      突然,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瓦尔特·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支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瓦尔特·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选自《莫泊桑作品选》,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B.作者从普遍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使施那夫斯的形象真实鲜明。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D.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E.小说结尾施那夫斯面带微笑,但内心却十分痛苦忧伤,他只是不想让法国军看出。
    2.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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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这篇小说的人物描写和景物描写都很精妙,请说明这些描写的内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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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有人认为主人公施那夫斯的人物形象是可悲的,有人认为施那夫斯是可爱的,请探究文本,概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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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问题。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九百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青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青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头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首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拔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么?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功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稣稣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叱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跃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腑六脏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需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笑花子那流浪崽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笑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地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呵。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第一段中说“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煽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现在的年轻人不热爱祖国传统文化而是一味追求时髦、崇洋媚外的不满。     
    B.“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等语言反映出何爹思想意识中也有着落后、守旧的一面,使这个有着精湛技艺的剃头匠形象更加鲜活和丰满。     
    C.文章中间部分极力描写何爹的青龙偃月刀和他神乎其技的青龙偃月刀法。作者用了刮、弹、铲、削、剔等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何爹剃头技艺的精湛,一把剃刀用得跟关羽耍大刀一样出神入化。     
    D.在小说最后一部分里,作者通过描写病笃的三明爹在何爹给他剃头时的动作、神态和语言,进一步从侧面表现出何爹剃头技艺的高超。     
    E.文章以自然朴实的语言,真诚地礼赞了传统文化中值得发扬的优秀面,并且表现了作者对于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所处的尴尬地位及日后走向的深切忧虑。
    2.何爹这一人物形象具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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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章最后详写何爹最后一次给三明爹剃头的情节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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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怎样看待何爹“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的这种坚持?面对传统技艺的衰落,你对当今逐渐失势的传统文化有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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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4题。
    猫城
    [日]村上春树
      青年背着一只包,独自游历山水。他没有特定的目的地。坐上火车出游,哪个地方引起他的兴趣,便在哪里下车。
      车窗外出现了一条美丽的河。沿着蜿蜒的河流,平缓的绿色山岗连绵一线,山麓有座玲珑的小镇,给人以静谧的感觉。这幅景致诱惑着他的心。列车刚在车站停下,青年便背着包跳下车。没有别的旅客在此处下车。他刚下车,火车便扬长而去。
      小镇一片静寂,看不见一个人影。所有的店铺都紧闭着卷帘门,镇公所也空无一人。唯一的宾馆里,服务台也没有人。他按响电铃,却没有一个人出来。看来完全是个无人小镇。要不然就是大家都躲起来睡午觉了。
      然而,这里其实是一座猫儿的小城。黄昏降临时,许多猫儿便走过石桥,来到镇子里。各色花纹、各个品种的猫儿。它们要比普通猫儿可大得多,可终究还是猫儿。青年看见这光景,心中一凉,慌忙爬到小镇中央的钟楼上躲起来。猫儿们轻车熟路,越过石桥,来到镇里。它们走进商店购物,在宾馆的餐厅用餐,在小酒馆里喝啤酒,唱着快活的猫歌。青年在钟楼上将这些光景收尽眼底。将近天亮时,猫儿们成群结队地走过石桥,回到原来的地方去了。
      天亮了,猫儿们都走了,小镇又回到了无人状态。等到天开始暗下来,他再次爬上钟楼躲起来,彻夜观察猫儿们的行动。火车在上午和傍晚之前开来,停在站台上。只要愿意,他完全可以坐上火车,离开这座令人战栗的猫城。然而他没有这么做。他年轻,好奇心旺盛,又富于野心和冒险精神,他还想多看一看这座猫城奇异的景象。
      第三天夜里,钟楼下的广场上发生了一场小小的骚动。“你不觉得好像有人的气味吗?”一只猫儿说。“这么一说,我真觉得这几天有一股怪味。”有猫儿扭动着鼻头赞同。于是,猫儿们分成几队,开始搜索小城的每个角落。没用多少时间,它们便发现钟楼就是那股气味的来源。青年也听见了它们那柔软的爪子爬上台阶、步步逼近的声音。完蛋了,他想。猫儿们似乎因为人的气味极度兴奋,怒火中烧。它们个头很大,拥有锋锐的大爪子和尖利的白牙。如果被抓住,不知会受到怎样的对待。三只猫儿爬上了钟楼,使劲儿闻着气味。
      “好怪啊。”其中一只说,“明明有气味,却没人。”
      “的确奇怪。”另一只说。
      它们百思不解地离去了。猫儿们的脚步声顺着台阶向下,消失在夜晚的黑暗中。青年松了一口气,也莫名其妙。要知道,猫儿们和他是在极其狭窄的地方遇见的,不可能看漏。但不知为何,猫儿们似乎看不见他的身影。他把自己的手竖在眼前。看得清清楚楚,并没有变成透明的。不可思议。不管怎样,明早就去车站,得坐上午那趟火车离开小镇。留在这里太危险了,不可能一直有这样的好运气。
      然而第二天上午,那趟列车没在小站停留,甚至没有减速,就那样从他的眼前呼啸而过。下午那趟火车也一样。他看见司机座上坐着司机,车窗里还有乘客们的脸,但火车丝毫没有表现出要停车的意思。正等车的青年的身影,甚至连同火车站,似乎根本没有映入人们的眼帘。下午那趟车的踪影消失后,周围陷入前所未有的静寂。
      黄昏开始降临。很快就要到猫儿们来临的时刻了。他明白他丧失了自己。他终于醒悟了:这里根本不是什么猫城。这里是他注定该消失的地方,是为他准备的、不在这个世界上的地方。而且,火车永远不会再在这个小站停车,把他带回原来的世界了。 (译者,施小炜;原文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的开始写青年背着一只包,独自游历山水,又没有特定的目的地,奠定了全文淡淡的孤寂与闲适基调。     
    B.这篇小说在表现手法上综合运用心理、动作、肖像等多种描写手法,生动地反映了一个青年在猫城的游览经历。     
    C.作者采用拟人化的手法,写猫儿们在商店购物,在餐厅用餐,在小酒馆里喝酒,使得猫城的生活更有现实感。     
    D.当猫儿们嗅出猫城中似乎有人的气味时而怒火中烧,这可以从侧面看出闯入猫城的青年在猫城中实在是个异类。
    E.小说的最后一段写道:“他明白他丧失了自己”,“这里根本不是什么猫城”,明确显露出了作者对青年的否定。
    2.小说中的青年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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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第二段的景物描写,在文中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结合有关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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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这篇小说的主题,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请用简明的文字概括出你对小说的主题的理解,再结合全文,阐释你这样理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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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獒  殇
    余显斌
      在藏区,他看到了藏獒,一种很凶猛的狗。
      一个黄昏,他一个人走在若尔盖草原上,一边看着西边天空的黄昏落日,一边飞快地按着相机的快门,拍摄着这些壮观的景象。突然,“呜——”的一声长长的号叫传来,随着叫声,一只草原野狼陡然出现在面前。
      草原野狼,是一种极其凶猛残暴的野兽,大如牛犊,牛羊通吃,有时饿狠了,也兼顾到吃人。
      面对着猛然出现的草原野狼,他双腿发软,转身就跑。他怎么能跑过草原野狼呢?渐渐地,距离越拉越近,他能感到野狼已靠近身后,甚至连那“咻咻”的喘息声都清晰地传入耳朵里……
      就在这时,一声嘹亮的犬吠,在草原深处传来,随着风荡漾着,穿透了草原,那只野狼停住了步子,侧起耳朵,听了一下,转过身,急急地溜了,如一阵风,消失在草原的尽头……
      随着叫声渐近,一个动物出现在视线里,如狗,却比狗大很多,它的后面,跟着一个穿皮袍的藏民。到了眼前,那动物显得大如牛犊、浑身黑毛,如一堆黑炭,长毛遮盖的眼睛上,细细看去,各有一个疤痕,如四只眼睛。令人望而生畏。他脸色发白,连连向后倒退。
      “莫怕,莫怕,黑黑不会咬人的,”那个藏民微笑着说,然后问他,看到没看到一只野狼从这儿跑过。
      他点着头,用手擦着额头的汗,仍然心有余悸。
      藏民无言,停下看脚步,拉着减獒,带上他,向草原那边的家里走去。
      藏民的家,在若尔盖草原的尽头,房内布置很简单,但却温馨。他坐下,热腾腾的奶茶端了上来,细腻的奶豆腐摆了出来。
      他的兴趣却不在这儿,而在藏民的那一对藏獒身上。
      藏民除了那只叫黑黑的藏獒外,还有一只纯白色的藏獒,如一团雪一般,叫白白,他很喜欢它们。就和藏民商量,能不能卖给他一只。
      在他的软磨硬缠下,最终,以八万元的价钱成交,他把那只白色藏獒买到了手。藏民用一个笼子把白白装上,帮忙送到车上。黑黑急了,大声地吼叫着,扯得铁链哗哗地响。白白也高声叫着,在笼子里撞着,眼睛里竟然亮汪汪的,蒙上了一层泪。
      载着这只藏獒,他很高兴地回到了自己遥远的家。
      在郊区,他有一个独立的院子。他把藏獒拴在院子里,整天喂牛羊肉和猪骨头。可是,白白并不好好吃,只是整天地叫着,叫到后来,嘴角流出了血沫。
      一日,它停止了叫声,哼哼着。
      他出来一看,是一只野狗跑了过来,靠近白白,不停地嗅着舔着。它可能把白白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吧,很亲热。
      白白卧在那儿,闭着眼睛,任那只野狗舔着挨着,静静的,如一个听话的婴儿一般。     这只狗是一只病狗,长得非常难看,一身高高的骨架撑着一张狗皮,一身癞疮疤,黑色的毛东一块西一块的,如一件破棉袄披在身上。让他看了,只感到恶心。
      这样的狗,怎能容许它接近自己的白白。他拿起了一根棒子,一顿乱棍如雨,把这只狗赶跑了。可是,那狗却并没有跑远,站在远处望着白白,哼哼着,不一会儿又跑回来了,靠近白白,不断地用嘴舔着亲着。
      他愤怒了,想狠狠地教训一下这只癞皮狗,跑回家里拿出猎枪,对准那只野狗的腿部开了一枪。野狗吓了一跳,腿上挨了一枪,淌着血,一边跛着一边叫着,跑远了。
      白白又叫了起来,一声一声,比过去的叫声更加凄惨嘶哑,血沫子流淌下来,洇在了地上,很大一团。
      为了避免那只癞皮狗再上门来,也为了避免白白嗥叫,他把白白关在了顶楼上。
      他把顶楼收拾得很好,有花有水,还有一块草坪,避免白白思念若尔盖草原。由于是顶楼,他就松了白白的铁链。可是,白白仍在嘶叫,声音比过去更为凄凉,惨烈。
      最让他愤怒的是那只癞皮狗,不知死活地又一次跑到他家,又是抓门,又是嗥叫。他火冒三丈,拿起猎枪开了门,铁青着脸,咬紧牙关,扣动了扳机,“砰”的一声响,那狗惨叫一声,一跃起来,又缓缓倒下。
      楼顶,显出一个高高的影子,是白白。它望着下面,望着那只死狗,呆呆的,一动不动。突然,它伸长脖子,一声长嗥响起,在顶楼盘旋着。叫声刚刚停止,一个飞跃,从楼上跃下,“咚”的一声沉闷的响声,砸在癞皮狗旁边的水泥地上,开出一朵鲜艳的血花。
      他呆住了,缓缓神,走过去,突然发现那只黑色的癞皮狗双眼上各有一疤,如四只眼一样。黑黑,是黑黑!他的心轰地一响……
      他的泪,一滴一滴落了下来。
    1.下列各项对原文内容的分析与理解,不正确的两项(    )     
    A.小说开头就写藏獒是“一种凶猛的狗”,不仅暗示了小说的主题,也表达作者的真切体验。     
    B.作者对草原野狼的描写,多用正面刻画,表现其吃人的凶猛残暴,反衬“他”的卑怯胆小。     
    C.对藏獒黑黑的刻画从其外貌、肖像、颜色、神态着眼,重点描写了黑黑的眼睛,非常传神。     
    D.黑黑与白白是一对藏獒,白白被“他”买走后,黑黑千里寻“伴”,忠贞不渝,生死不离。     
    E.小说描写“他”遇“野狼”时的狼狈胆怯与“他”枪杀藏獒黑黑的凶狠冷漠形成鲜明对比。
    2.小说中藏獒“黑黑”给人以深刻印象,请简要概括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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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标题为“獒殇”,联系全文,简要回答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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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阅读全文,回答“他的心轰地一响”之后省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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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垫底的人
    陈大超
      终于调到一个局机关,吃上朝思暮想的“财政饭”,徐芳高兴得一天到晚都是笑盈盈的,可是等她醒过神来,她就发现在这个既讲级别也讲资历同时也讲能力的机关里,她原来是个垫底的人,谁都可以指派她,谁都可以指责她,谁都可以对她垮下脸来。人到中年、在原来的单位里大小是个头儿的徐芳,心里的高兴劲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好在没过多久,局里又来了一个脑子不好使的人——基本上就是个只能拖拖地夹夹报纸冲冲厕所的傻瓜。虽然傻瓜来头不小,但徐芳仍然可以把他当做垫底的人,只要她受了谁的窝囊气,她立刻就找到傻瓜,或者说“把地再拖一遍!”或者说“把报纸都好好夹起来!”或者说“帮我捶捶背!”傻瓜简直像个一摁按钮就立刻动作起来的机器人,不论你的脸色多难看,不论你对他的指使多么不合情理,他都是一点反应一点想法也没有。
      这个名叫闵天飞的傻瓜,考大学时离读清华的分数仅仅只差一分,一阵狂笑就变成了一个痴不痴呆不呆的傻瓜了。徐芳也挺同情他的,但她一旦受了谁的气,仍然要把他当做出气筒,恶言恶语地把他使唤一通,让自己产生某种虚幻的优越感。她甚至觉得在这个机关里,对她真正重要的,不是那些局长科长们,而是这个傻瓜——没有这个傻瓜给她垫底,她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过下去。
      这天上班,她居然没见到天飞,楼上楼下各个科室都找遍了,也没见着他的身影。一问,原来是他家里人领着他到上海治病去了。她听了心里猛然一惊,接下来一整天都恍恍惚惚、心神不宁的。她就总是下意识地跟人家讨论:“你说天飞的这种病真的能治好吗?”“你说天飞的病治好的把握到底有多大?”还假惺惺地说:“要是真能治好那就太好了啊!”其实她潜意识中非常害怕他真的给治好了。
      一个星期后天飞出现在局里的时候,仍然是那副呆不呆傻不傻的样子。徐芳见了差点笑出声来。她也仍然常常在背后整他、吼他,拿他垫底、出气。后来她竟然发展到敢用鸡毛掸子打他了。也就有一次,她一失手,竟然将鸡毛掸子重重地打在他的后脑勺儿上。打得他当时猛地一激灵,全身仿佛触了电似的一抽搐。谁也没想到,这一击,竟然使天飞的智力因此而恢复了。
      天飞在家里休息了几天,再到局里上班的时候,脸上就再无半点呆气傻气了,局长也不让他再做那些杂事了,而是要他在秘书科“适应适应”。仅仅过了两三个月,天飞就给人一种英气勃勃年轻有为的感觉了。自然,在这个局里,徐芳又成了一个垫底的人了。她是多么后悔啊!后悔自己竟然用鸡毛掸子去打他——这一打,又把自己打入了度日如年的冰窟里。
      她常常幻想在天飞独自在办公室里值班的时候,悄悄地出现在他的后面,用一个暗中准备好的小木棒,对着他的后脑勺乒乒乓乓地从各个角度猛敲一气——再把他脑子里的那个开关敲关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徐芳能够调到局机关,很是高兴;但后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份、级别、资历和能力在局里都比不过别人,就高兴不起来了。     
    B.闵天飞是个脑子不好使的傻瓜,痴痴呆呆,只能干些杂活,这使徐芳很高兴,因为局里终于有了个不如自己的垫底人了。     
    C.徐芳虽然很同情闵天飞因为高考时离清华的分数线只差一分而变傻,但她仍然拿闵天飞做出气筒,这说明她心理严重扭曲。     
    D.家人带着闵天飞去上海治病,徐芳心神不宁;闵天飞的病没有治好,徐芳竟然有点幸灾乐祸,说明她没有一点仁爱之心。     
    E.徐芳偶然的一打,竟使闵天飞恢复了智力,因此,徐芳懊悔不已,常常幻想再把他打回傻瓜去,使自己不是垫底的人。
    2.小说中的徐芳有着怎样的心理特征?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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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说中安排闵天飞去上海看病这一情节,对于故事发展有哪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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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小说题目命名为“垫底的人”,是出于人物、结构、主旨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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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汽车等着的时候
    欧·亨利
      夜幕初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女子又来到那宁静的小公园里的那个宁静的角落,坐在长椅上看书。她的衣服灰色朴素,她的脸蛋非常漂亮。前一天和再前一天,她都在同一时间来到这里。有一个年轻人知道这件事。
      这个年轻人走近前来。就在这一刹那间,她的书滑出了她的手指,落在地上。那年轻人捡起来,有礼貌地将书还给那女孩子,说了几句关于天气的话,然后就站在那里等着。那女孩子看看他朴素的衣服和平凡的脸。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坐下,”她用女低音说,“光线太差了,不宜看书。我倒愿意谈谈。”
      “你知不知道,”他说,“你是我见到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我昨天就看见你了。”
      “不管你是谁,”那女孩子用一种冷冰冰的语气说,“你必须记住我是一个有身份的女人。”
      “请原谅,”这个年轻人说,“这是我的不是,你知道——我的意思是说在公园里有些女孩子,你知道一一当然你不会知道,但是……”
      “好啦,别说啦,我当然明白。现在来谈谈这条路上的人吧。他们都去向何方?他们为什么如此匆忙?他们快活吗?”年轻人没有回答,那年轻人不明白他应该扮演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跑来坐在这儿,是因为只有在这里我才可以接近普通群众。我跟人说话是因为我要跟一个未受金钱玷污的人说话。哦,你不知道我多么讨厌它——钱,钱,钱!还有那些包围我的男人。我讨厌享受,讨厌珠宝,讨厌旅行。”
      “我一直认为,”年轻人说,“金钱一定是一样很好的东西。”
      “当你拥有几百万几千万的时候,兜风、宴会、戏院、舞会、晚餐!我讨厌这一切。”这位年轻姑娘说。
      小伙子颇有兴趣地看着她。“我一直喜欢,”他说,“读到或是听到有关富人生活的情况。而且我一向认为香槟酒是连瓶冰镇,而不是把冰搁杯里的。”
      “哦……是的,我们闲着无聊有时就靠标新立异来找消遣。目前流行的花样是把冰块搁在香槟酒里。”女孩子岔开话题,“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有朝一日爱上一个人,我要爱一个普通的人。——一你的职业是什么?”
      “很低微,但是我希望出人头地。当你说你能够爱一个普通人,是真的吗?”
      “当然。”她说。
      “我在一家餐厅工作。”他说。女孩子缩了回来。
      “不是当跑堂吧?”女子略微带着央求的口气说。
      “我在那家餐厅里当出纳员,也就是那家你现在看得到的有着耀眼的电灯招牌的餐厅。”
      女子看看表,站了起来,“你怎么不上班呢?”她问。
      “我上夜班,”小伙子说,“我得一个钟头之后才开始工作,我还有希望再见到你吗?”
      “我不知道,也许。我必须快走。哦,今晚还有一个宴会和一个音乐会呢。也许你来的时候注意到一辆停在公园拐角上的白色汽车吧?”
      “红色轮子的那辆吗?”年轻人说。
      “哦?……对,我总是坐那辆车来。司机在那里等我,晚安。”
      “现在天色挺暗了,”年轻人说,“公园里人杂。我能陪你走到汽车那边吗?”
      “假如你尊重我的愿望,你得在我起身后再在这条凳子上坐10分钟。”她去了。
      年轻人看着她那优雅的身姿,然后站起来,悄悄跟着她。
      当她走到公园门口时,她转过头来看看那辆汽车,在它边上走过,穿过喧闹的大街,走进那有着耀眼的电灯招牌的餐厅。一位红发女郎离开出纳员的桌子,这位穿灰色衣服的女子接替了她。
      年轻人把手插进口袋里,慢慢地沿大街走去。迟疑地逗留了片刻,然后他跨进那辆等着的汽车,舒舒服服地往座垫上一靠,吩咐司机说:“亨利,俱乐部。”
    1.对这篇小说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作者将故事安排在夜幕初降的小公园里一个宁静的角落,为人物形象的塑造创设了特定的背景。     
    B.男青年乐于助人,关心女人的处境和安全,不揭露女子的谎言,显得彬彬有礼,并且善解人意。     
    C.小说对处于下层社会女子的描写,表达了对弱势群体生活贫困的关切,表现了作家的社会责任感。     
    D.小说主要通过对话、动作及侧面描写塑造两个青年的形象,借此揭露、批评了当时社会的不良风尚。     
    E.小说结尾出人意料,既让人忍俊不禁,又令人回味无穷,凸显了欧?亨利式小说结尾的艺术魅力。
    2.小说结局出人意料,但前文有多处伏笔。请找出其中两处,并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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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依据文章内容,分析女子形象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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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探究汽车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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