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课标高三语文第二部分第二章 实用类文本阅读——文章合为时而著第一节传记阅读 三年模拟的第一部分试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拉里·金谢幕
    徐琳玲
      2010年11月16日10时,当CNN演播室最后一盏灯灭时,穿背带裤、戴黑框老式眼镜的77岁老派型男拉里·金含着泪水从他纵横25年的舞台退场。
      在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里,他所主持的9点档《拉里·金现场》雷打不动地是CNN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他做过40000次现场采访,采访对象囊括各界要人、名人和新闻热点人物……他被誉为“广播界的拳王阿里”,《时代》杂志称他为“麦克风大师”。
      本名劳伦斯·哈尔维·塞伊格的拉里·金回忆说:“除了做一个广播人,我这辈子没想过做其他的事。”
      当大多数男孩梦想成为球星时,他想成为一名播音员。他常常模仿当时纽约著名的播音员瑞德·巴伯,当伙伴们打球时,他习惯跑到球场座位的后排,卷起记分卡当麦克风,扮演起现场球赛的解说员。
      高中毕业后,他推销过牛奶、投递过包裹、在邮递公司里分类信件。后来,一位CBS播音员建议他去迈阿密碰碰运气,南佛罗里达州的广播媒体正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个新手可能会找到机会。
      22岁的劳伦斯在迈阿密的酷热中,最终敲开其中的一扇门,他被WAHR电台录取为一名清洁工。一天,当一个播音员临阵缺席,拉里·金终于等来机会。开播前,电台老板一眼瞥到桌上摊开的一则报纸广告,他说:“你就叫拉里·金吧”。
      于是,男孩在电波里告诉听众:他叫拉里·金,这是他的第一次广播,他感到很害怕,此刻,他的老板正在玻璃窗那头朝他咆哮……
      从1957年3月1日这天起,拉里·金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之后他再也没有在麦克风前害怕过,他已经学到一点,“脑袋里有什么想法,就全部说出来”。
      上世纪60年代,拉里·金和他这一代的美国媒体人经历了最不可思议的岁月,肯尼迪当选,1 968年芝加哥、迈阿密党派大会,然后是肯尼迪遇刺……金抓住每一个路过迈阿密的名人,让他们开口。事实上,只要他们一坐在金的面前,就被他的魅力所俘虏。
      当事业蒸蒸日上之时,拉里的个人生活失去了控制。他开始花钱如流水,四处借贷,很快债台高筑。当他还不上一笔5000美元的高利贷时,被人以“盗窃罪”将其告上法庭。拉里·金为之付出了沉重代价,被驱逐出注重个人声誉的广播电视界。
      金顽强地存活下来了。他别具一格的主持才华,引起了媒体大亨特德·特纳的注意。1 985年,他邀请金到他刚刚创办的有线电视新闻网。在CNN,《拉里·金现场》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力    从罗斯·佩罗宣布竞选总统到戈尔和佩罗1993年的电视辩论,再到辛普森杀妻案,拉里·金对热点新闻人物的采访吸引了大批美国观众,《拉里·金现场》成为全美收视率最高的谈话节目。
      “他培养了美国人民每晚打开有线台的习惯。这不光对CNN来说很关键,也是有线新闻史上一个重要时刻。”CNN总裁乔·克勒高度赞扬金的贡献。
      和诸多咄咄逼人的美国电视记者不同,金的提问方式是温和的、非挑衅性的。他以问软性的、开放式的问题著称,偶尔会夹杂着些,小小的不敬和调侃。这使得那些想表明自己立场、同时避免被挑战的名人喜欢接受他的采访。
      “他就像你在任意一处街角碰到的一个普通人,你可以和他一边吃面包圈,一边轻松自然地闲聊。”普利策新闻奖得主霍华德·罗森伯格认为,金能做到风靡25年不倒,一方面是因为他着力经营的“普通人”的形象,“这一招非常有效”,“另一方面,他把一些人们想见到的人物带进了他的节目,并且谈论他们所想听到的话题。”
      拉里·金的确有一种令人放松的能力,让受访嘉宾们敞开心扉——当然是他们愿意的那部分。金认为,自己46年的职业、采访过40000人的唯一经验就是倾听,这也是他认为唯一的学习方式——“每天早上,我都告诉自己:我今天所说的一切都让我学不到什么,所以如果我想学习,我必须倾听。”
      他把自己的角色比作一根导管,“我个人的观点并不重要,我不用‘我’这个词,唯一重要的是受访嘉宾。”早年,金曾问一名天主教神父二他有几个孩子?“他脸上的表情,到今天还时不时地出现在我的噩梦里。”拉里?金露出恶作剧的微笑。(根据《南方人物周刊》2011年第1期刊编拟)
    1.文章从拉里·金从CNN演播室退场写起,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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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拉里·金被誉为“广播界的拳王阿里”“麦克风大师”,请概述其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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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章标题为“拉里·金谢幕”,联系全文,回答其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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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阅读全文,就拉里·金的成功给人的启示,谈谈自己的认识与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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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莫扎特的脚步
    赵丽宏
      莫扎特在这里出生!萨尔茨堡人轻轻的一句话,让每一个来访的人肃然起敬。
      这条街有一个朴实无华的名字:粮食街。莫扎特的出生地就在这条街上。狭窄的街道,两边是石头的古老建筑,街面紧挨着形形色色的小店铺,彩色的店招和广告旗幡看得人眼花。街上来来往往的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到萨尔茨堡,不到这街上走走,不去拜谒一下莫扎特故居,那等于没有来过此地。
      粮食街9号,一幢黄色的楼房,式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这幢楼房无疑是萨尔茨堡一个最重要的标志。有了这幢楼房,有了莫扎特,萨尔茨堡才成为全世界爱乐者心驰神往的圣地。
      走进楼门,踏上并不宽敞的石头楼梯,曲曲拐拐地到了三楼。就是当年莫扎特的家。站在门口,可以看到宽敞的客厅,墙上挂着古老的油画,厅堂里摆着古老的钢琴。房间中间有一个玻璃立柜,里面是一把据说是莫扎特童年时拉过的小提琴。一个清秀的男孩站在屋子中间,尽情挥洒琴弦,悠扬的琴声在在屋子里回荡。他常常坐在钢琴前冥想,心中涌动着美妙的旋律,随手在琴键上弹出旋律,琴声回旋跌宕,使所有听见这琴声的人都惊讶不已。那年他才六岁。神童莫扎特的名声,当时已经传遍了奥地利,奥皇也常常把他请到宫廷中弹琴。
      当年,周围人都知道这里住着一个音乐神童,莫扎特的那扇窗户如果开着,经常会有人站在楼底下,听着从窗户里传出的钢琴和小提琴奏出的美妙乐章。音乐神童创造的音乐,会在地球的每个角落回旋,让说着不同语言的人在他的音乐中感动共鸣。而他们这个城市,也将因为诞生了这位小神童而名扬天下。
      我站在这间普普通通的客厅里,想象着莫扎特可能在这里经历过的生活。客厅的长条木头地板凹凸不平,童年的莫扎特当年在这里留下了多少脚印。客厅四周的墙上,挂着不少当年的油画,画面上都是和这个家庭有关的人物。莫扎特的父亲和母亲,他的很多亲戚,都以沉静的目光注视着这个客厅,仿佛仍在默默回忆莫扎特在这里留下的身形和声音。
      在这间客厅里,最让我神思飞扬的,是玻璃柜中陈列着的一页五线谱,这是莫扎特谱曲的手稿。发黄的曲谱上,那些活泼的“小蝌蚪”在上下跳跃,可以想见莫扎特当年是怎样挥动着羽毛笔龙飞凤舞,通过这些黑色的“小蝌蚪”记录下心中流出的音乐。我默读那谱上的旋律,无比优美,那是典型的莫扎特的风格。人们说莫扎特是上帝派到人间来传送美妙音乐的人,他能用最优美的旋律表达世上所有的情绪,即便是忧伤、惶惑、迷惘和痛苦,在他的音乐中也一样美妙动人。
      我曾经无数次听莫扎特的作品,无数次在他创造的旋律中沉醉。他的音乐,是心灵的自由飞翔,是天籁之声。我不知道现代的科技手段能否将这样的手稿永远保存,对莫扎特来说,这并不重要了,因为,他当年创造的音乐,已经传遍人间,而且将永远流传下去,只要人类的耳朵和心灵还能欣赏音乐。
      沿着那些古老的石头楼梯下来,又回到楼房门前那个小小的广场上。广场里,人群流动,乐声飞旋。两个年轻的蒙古人,坐在地上拉马头琴,拉的是现代东方的曲子,飘忽,凄凉,如歌,如泣,和莫扎特的旋律没有关系,但却让人感觉到一种内在的契合。很多人围着那两个蒙古人,静静地听他们拉琴。这些听众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的肤色,到萨尔茨堡,大多为了莫扎特而来,在莫扎特故居的门前,却听到了东方的马头琴声。那两个蒙古人一曲拉罢,在人们礼貌的掌声中相互点头一笑,展开琴弓,突然拉出莫扎特的小提琴协奏曲中的一段旋律,惊喜的听众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掌声和琴声交融在一起……(《悦美·阅读》2011.3,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狭窄的街道,两边是石头的古老建筑,街面紧挨着形形色色的小店铺,彩色的店招和广告旗幡看得人眼花”,对萨尔茨堡的描写,不仅突出莫扎特的影响,而且首尾呼应。     
    B.“房间中间有一个玻璃立柜……那年他才六岁。”作者以舒缓的笔调,穿越时空,使莫扎特彷佛站在眼前,生动描绘出音乐神童莫扎特的形象。     
    C.神童莫扎特蜚声奥地利,“奥皇常把他请到宫廷中弹琴”,“经常有人在莫扎特那扇窗户下站着”,听他演奏的美妙乐章。作者从正面描写了莫扎特的“神奇”。     
    D.作者用夸张的手法,如,“活泼的‘小蝌蚪’在上下跳跃”,莫扎特“挥动着羽毛笔龙飞凤舞”,生动地展现出莫扎特音乐优美流畅,美妙动人。     
    E.“广场里,人群流动,乐声飞旋”,“两个年轻的蒙古人,坐在地上拉马头琴”,旋律受莫扎特的影响,说明音乐是共通的。
    2.联系全文,回答文章为何以“莫扎特的脚步”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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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章写两个蒙古人在广场演奏马头琴,请简要回答,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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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章说“粮食街9号,一幢黄色的楼房,式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这幢楼房无疑是萨尔茨堡一个最重要的标志”,联系文本,应如何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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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4题。
    瘦  影
    陈从周
      梁思成教授逝世那年,我还在安徽歙县“五七干校”。我在报上见到了噩耗,想打个唁电去,工宣队不同意。我说梁教授是我老师,老师死了,不表示哀思,那么父母死了也可不管了。饶舌了许久,他们终于同意了。我那时正患胃出血症,抱病翻过了崎岖的山道,到了城内,终于发出了人何以堪的唁电。①冬季的山区,凄厉得使人难受,偶然有几只昏鸦,在我顶上掠过,发出数声哀鸣,让人心碎。这夜没有好睡,时时梦见他的瘦影,仿佛又听到他那谈笑风生的遗音,一切都是寂寞空虚。
      “无穷山色,无边往事,一例冷清清”,那几天的处境,我便是在这般光景中过去。我回思得很多,最使人难忘的是1963年夏与梁先生一起上扬州,当时要筹建鉴真纪念堂,中国佛教协会请梁先生去主持这项工作,同时亦邀我参加。
      我们在扬州同住在西园宾馆,第二天同游瘦西湖,蜿蜒的瘦影,妩媚的垂杨,轻舟荡漾于柔波中,梁先生风趣地说:“②我爱瘦西湖,不爱胖西湖。”似乎对那开始着西装的西湖有所微词了。
      梁先生开始畅谈了他对中小名城的保护重要性的看法,不料船到湖心,忽然“嘣”的一声,船舱中跳进了一条一尺多长的大鱼,大家高兴极了,舟子马上捉住,获得了意外的丰收。这天我们吃到瘦西湖的鲜鱼,梁先生说:“宜乎乾隆皇帝要下江南来了。”
      我们上平山堂勘查了大明寺建造鉴真纪念馆的基地,那时整个平山堂的测绘我已搞好,梁先生一一校对了。对鉴真纪念堂及碑的方案,他非常谦虚,时时垂询于我,有所讨论,我是借讨论的机会,向他讨教学习到很多东西。他开朗、真诚,我们谊兼师友,一点也没有隔阂之处。鉴真纪念碑的方案是在扬州拟就的,他画好草图,由我去看及量了石料,做了最后决定,交扬州城建局何时建同志画正图,接着很快便施工了。
      扬州市政治协商委员会邀梁先生作报告,内容是古建筑的维修问题,演讲一开始,他说“我是无耻(齿)之徒”,满堂为之愕然,然后他慢慢地说:“我的牙齿没有了,在美国装上了这副义齿,因为上了年纪,所以不是纯白,略带点黄色,因此看不出是假牙,这就叫做‘整旧如旧’。我们修理古建筑也就是要这样,不能焕然一新。”他循循善诱,成为建筑家、教育家,能在人们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有才华。一九五八年批判“中国营造学社”,梁先生在自我检讨会中说:“③我流毒是深的,在座的陈从周他便能背我的文章。我反对拆北京城墙,他反对拆苏州城墙,应该同受到批判。”我回忆在大学时代读过大学丛书一一梁先生翻译的《世界史纲》,我自学古建筑是从梁先生的《清式营造则例》启蒙的。我用梁先生古建筑调查报告,慢慢地对《营造法式》加深理解,我的那本石印本《营造法式》上面的眉批都是写着“梁先生日……”我是从梁先生著作中开始钦佩这位前辈学者的。后来认识了,交谈得很融洽,他知道我了解他,知道他的身世为学等……我至今常常在恨悔,气愤,他给我的一些信,“文革”被抄家时散失了,如今仅存下他亲笔签上名送给我的那本《中国佛教建筑》论文了。我很感激罗哲文兄于1961年冬在梁先生门前为他与我合摄一影,如今放在我,的书桌上,朝夕相对,我还依依在他身旁,当然流年逝水,梁先生已做了天上神仙,而我垂垂老矣,追忆前游顿同隔世。
      我与粱先生从这次扬州相聚后,自此永别了。我们同车到镇江候车,他欣然登上北上的火车,挥手送别。他在窗口的那个瘦影渐渐模糊不见了,谁也不能料到,这是生离,也是死别。我每过镇江车站,便浮起莫名的暗淡情绪,今日大家颂梁先生的德,钦佩他的学术。我呢?仅仅描绘他的侧面,抒写我今日尚未消失的哀思。(摘自《园林清议》,有删改)  
    1.下面各项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这篇文章题目富有深意,一个“瘦”字一方面写出了梁先生身影的单薄,同时也道出了梁先生风骨“清俊”。     
    B.第四段中写到一条鱼进到了船舱,看似闲笔实则不闲,作者借用这段小插曲从另一个侧面展现了梁思成先生非常有生活情趣的性格。     
    C.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主要是被梁先生的才华所倾倒,在随后的交往中他才渐渐体会到先生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在人格上也是白己的精神导师。     
    D.这篇传记,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从参加梁先生的追悼会写起,以时间顺序同忆了自己与先生交往的过程,在叙写中包含着浓浓的深情。     
    E.相对于一般传记而言,本文除了塑造梁先生的形象之外,更多的是为了表达对亦师亦友的梁先生的崇敬和缅怀之情。
    2.作者笔下的梁思成教授这一形象有何特点?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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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指出画线句子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分析所用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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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章最后一句话说:“我呢?仅仅描绘他的侧面,抒写我今日尚未消失的哀思。”请简要探究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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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4题。
    亦雅亦俗汪曾祺
    黄波
      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都是山东画报出版社在汪氏逝世后出版的,一为《文与画》,收录其关于国画的文字,并配有他自作的画;二为《五味》,均为谈吃的美文。其实汪氏小说集散文集合中均有购藏,这次再度解囊,实在是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在开始回暖的阳光下,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随便翻翻,我突然想起,汪先生的诞辰(3月5日)就要到了。
      我不懂文学,当代作家作品寓目者极少,而汪曾祺是这极少数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可是说到喜欢的理由,一时又无从置答。喜欢其文字的清和雅?喜欢他于文字中透露的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好像是,又好像不完全是。这回重读的汪曾祺作品,均非其专攻所在,不过是其创作之余事,居然对上面这个连自己也茫然的问题若有所悟。
      汪曾祺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拌菠菜、干丝、豆汁儿、芸豆……都是家常物什。他自己婉辞“美食家”的桂冠时,即以此为谦谢的理由,说“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不知道怎么做”。不喜“大菜”,只好“小菜”,这本系文人故习,犹如作诗不能露出富贵气一样。著有《随园食单》的清代诗人袁枚在一封书信中就说:“饮食之道不可以随众,尤不可以务名。燕窝、海参,虚名之士也,盗他味以为己味。”他讥讽为世人所艳称的“燕窝、海参”为“虚名之士”,正和汪曾祺把“鱼翅”轻轻抛在一边如出一辙。不过,文人的这种习性也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行,否则,过犹不及,容易显出几分矫饰的味道,像袁枚就多少有一点,因为我们很难想象,时不时要在显贵府上打秋风的他,会一心把那张馋嘴放在家常小菜上。而汪曾祺不同,他一下笔,我们就知道,这些小东西,他是真喜欢。饮食一道,汪曾祺嗜好从选料、收拾到调配、下厨,都不假手外人,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享受到的不仅是食之味,更是食之趣,而他通过那些淡淡的文字,又把这种趣味传递给了我们。所以,简直没有资格上餐桌的拌萝丝,在他手里和眼里竟是这般精致,“小红水萝卜,南方叫‘杨花萝卜’,因为是杨花飘时上市的。洗净,去根须,不可去皮。斜切成薄片,再切为细丝,愈细愈好。加少糖,略腌,即可装盘,轻红嫩白,颜色可爱。”黄瓜皮在他那里也是下酒的佳品,“黄瓜切成寸断,用水果刀从外至内旋成薄条,如带,成卷……扦瓜皮极脆,嚼之有声,诸味均透,仍有瓜香。此法得之海拉尔一一曾治过国宴的厨师。一盘瓜皮,所费不过四五角钱耳。”“嚼之有声”四字真是妙极!世间老饕甚多,不知道有多少还会于大快朵颐中细品那一记脆声?
      汪曾祺作画,他自己说“无师法”,只是“瞎抹”,也许近于事实,因为他原无意在画家中争一席地。汪氏之画是真正的“写意”,略有一点构思,便信手挥洒,不过事经营,不刻意求工,逸笔草草,以抒其意。这也不算稀奇,大体还是传统文人画的路子。值得注意的,是其入画的对象,大蒜,红萝卜,扁豆花,盘中的一尾鱼,完全的生活化平民‘化。齐白石的画,间有乡野小品,但像汪曾祺这样主要地、大规模地以日常物事入画,似不多见。
      汪曾祺文与人的风格还是他自己的文字说得最为到位。“做菜的乐趣第一是买菜,我做菜都是自己去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有不喜欢汪曾祺的人讥讽他像遗老,可谁曾见过“爱逛菜市”。在买菜中体味“生之喜悦”的遗老?是的,汪曾祺雅,但他更是俗的,他对世俗生活的热爱,装是装不出来的。
      汪曾祺让我想起两个古代文人,就是陶渊明和苏东坡。他们身上的一个共同点,我以为可用一句话概括,即“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陶、苏的风雅自不消说得,而同时他们与世俗的亲近也是真诚的。邻居杀只鸡邀陶渊明同享,他会乐不可支地写一首赴席的好诗;坡翁街头听人谈鬼,说咱们姑妄谈之姑妄听之。这样的文人,既耿介清高,又让我辈平民可亲可感。汪曾祺继承的,正是陶渊明和苏东坡的余韵。我们看他的小说和散文,抒情节制,也不刻画大奸大恶,更不以污秽的东西入文,其矜持颇近于传统美学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是典型的士大夫的审美趣味,而现在我们通过《文与画》和《五味》所看到的,则是一个世俗化、平民化的汪曾祺。“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这可说是中国文人的一种很好的传统。但时至今日,我们不得不想一想,应该如何使这样的传统不致消失了。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买到汪曾祺的两本小书,一为《文与画》,二为《五味》。原因是二者均为谈吃的美文,同时这两本小书装帧精致,开本小巧,也便于把玩。     
    B.作者喜欢汪曾祺是缘于他文与人的风格:其文字清新,且透露出那种仿佛不经意的淡淡的情致;其人雅,但更是俗——真正热爱世俗生活。     
    C.汪曾祺喜欢从菜市选料如萝卜、黄瓜、鱼翅类,一直到调配、下厨的全过程都独自完成,从中享受做菜的趣味。     
    D.汪曾祺自称作画“无师法”,只是“瞎抹”,但从他画的对象和“写意”的风格来看,他的画是雅致的,其创意似不多见。     
    E.汪曾祺为文作画,体现出传统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审美趣味,其选材不写大奸大恶、污秽之物,抒情节制,而让平民可亲可感。汪氏如陶渊明、苏轼一样有“士大夫的趣味,平民的情怀”。
    2.请你谈谈对“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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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文章将汪曾祺与袁枚比,以陶渊明与苏轼比,试说说这两处对比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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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章着重写“谈吃,一点儿也不气派”,“作画,只是‘瞎抹”’,皆属俗事,而文题是“亦俗亦雅”,似乎文不对题,结合原文,探究作者对“俗”、“雅”的处理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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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标高三语文第二部分第二章 实用类文本阅读——文章合为时而著第一节传记阅读 三年模拟的第二部分试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黄裳浅识
    黄永玉
      黄裳生于1919年,这是开不得玩笑的时代,意识和过日子的方式全世界都在认真的估价。“生和死,这真是个问题!”哈姆雷特这样说;“剥削和被剥削”,十月革命这样说。
      黄裳是山东益都人。第一次见面的时间在1946年底1947年初,《文汇报》编辑部里还是别的什么所在。那时我在上海闵行县立中学教书,汪曾祺在上海致远中学教书,每到星期六我便进城找曾祺,再一起到中兴轮船公司找黄裳。星期六整个下午直到晚上九、十点钟,星期天的一整天,那一年多时间,黄裳的日子就是这样让我们两个糟蹋掉了。还有那活生生的钱!
      我跟曾祺哪里有钱?吃饭、喝咖啡、看电影、坐车,我们两个从来没有争着付钱的念头。不是不想,不是视若无睹,只是一种包含着多谢的务实态度而已。几十年回忆起来,几乎如老酒一般,那段日子真是越陈越香。
      黄裳那时候的经济收八:文汇编副刊、中兴轮船高级干部+、写文章、给一个考大学的青年补习数学、翻译威尔斯的《莫洛博士岛》、出几本散文集,还有什么收入?伺候年老的妈妈,住房及水电杂费,收集古籍图书,好的纸、笔、墨、砚和印泥……还有类乎我和曾祺的经常的食客们,他都负担得那么从容和潇洒。
      前些日子我到上海,问容仪:“你听你爸爸开怀大笑过吗?一个儒雅文静的书生的朗笑?”容仪说:“是吗?他有过大笑吗?”有的,一种响马似的大笑。在我回忆中,黄裳的朗声大笑,是我友谊的珍藏。很可能,两位女儿呱呱坠地之后,那年月,黄裳没有空了。从历史角度看,哭的时间往往比笑的时间充裕。
      黄裳到底有多少本事?记得五十多年前他开过美军吉普车,没想到他还是坦克教练!
      至于他的做文,唐锼先生是说得再准确没有了:“常举史事,不离现实,笔锋带着情感,虽然落墨不多,而鞭策奇重。看文章也等于看戏,等于看世态人情,看我们眼前所处的世界,有心人当此,百感交集,我觉得作者实在是一个文体家……”
      黄裳兄的书我几乎都读过,从上世纪的1947年到今天近六十年了。心胸是一件事,博识是一件事,多情又是另一件事;文章出自一个几十年自凌辱、迫害的深渊从容步出的、原本有快乐坦荡天性的山系人笔下,自然会形成一个文化精彩排场。
      我特别喜欢黄裳兄的《饯梅兰芳》。想想看,当年的黄裳兄不过二十几岁,有那么深刻的胆识、那么宏阔的气势,敢面对大权威作好意委婉的规劝,文章是那么漂亮,排解得那么清晰,遗憾归遗憾,谅解归谅解。一个人的文章好,总是给人提供一些智慧的线索,正如托尔斯泰称赞契诃夫文章说的“既美丽又有用”。
      和黄裳做朋友不易,几十年来他却容忍我的撒泼、纠缠,他也有一套和我做朋友的学问。大庭广众酒筵面前他几乎是个打坐的老僧,在家里我们都曾有过难以忘怀的谈话。他是个弄文的,我是个舞画的,“隔行如隔山”是句狗屁话!隔行的人才真正有要紧的、有益的话说。他明确地、斩钉截铁地、决绝地讨厌过某某人,那是很勇敢的,即使在戴右派帽子的年月,有人听过他求饶的话吗?苦难年月,罪人常采用屈辱方式强化自己。培根说过:“那些喜欢出口伤人者,恐怕常常过低估计被害人的记性。”(培根说的仅是“出口伤人”,还不够害命的程度。)既然迫害文化人是种文化现象,文化人怎么会不记得?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化人怎么办?读书!个个文化人发狠读书,让迫害者去孤独!凋零!
      黄裳兄这一生为书遭遇过烦愁,也享受过泡在书里的快乐。人常常称呼这个是读书人,那个是读书人,要晓得,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可真不易。作家有如乐器中的钢琴,在文化上他有更全面的表现和功能,近百年来的文化阵营,带头的都是文人。
      一个作家归根结底是要出东西,出结实、有品位的东西。文章横空出世,不从流俗,敢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闲事管得舒坦,是非晴明,倒是顾不上辈分和资格了。
      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于凤凰(文章有删改)
      [注]①黄裳,著名散文家、记者、文史专家、收藏家。②黄永玉,生于1924年,曾任中央美术学院教授、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自学美术、文学,为一代“鬼才”。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自传主出生年代起笔,从文学与历史两个维度阐释了对时代的理解和思考,在开篇就显示出了为文的个性与特色。     
    B.黄裳原本有快乐而坦荡的天性,他的女儿却不曾听过父亲的大笑。坎坷的经历使他的个性和处世态度有了根本性的改变。     
    C.作者认为黄裳是个真正的读书人,并援引唐弢先生高屋建瓴的评价,使读者对于黄裳的文章特色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印象。     
    D.人的个性是多方面的,黄裳私下里面对友人时十分善谈,常有很深入的交流。但在稠人广众的酒筵上,他就拙于言辞了。     
    E.作者的笔墨饱蘸了六十年的情谊,使黄裳的性情及一些人生历程得以生动地显现,文章虽然题为“浅识”,其实不“浅”。
    2.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黄裳给你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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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篇传记的语言体现了作者哪些鲜明的个人风格,请举例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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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中说:“一个人的文章好,总是给人提供一些智慧的线索,正如托尔斯泰称赞契诃夫文章说的‘既美丽又有用’。”请结合你的阅读经历,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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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4题。
    杰克·伦敦的悲剧(有改动)     
      ①杰克·伦敦(1876-1916)是美国近代著名作家。他和马克·吐温,也许是我国读者最熟悉的两个美国作家了。然而,同作为美国现实主义时代的现实主义作家,两个人的结局却大不一样。马克·吐温以七十五岁高龄病死在写作岗位上,实践了他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的信念。杰克·伦敦却在四十岁壮年之时,吞服了大量吗啡,在自己豪华的大牧场中结束了一生。     
      ②杰克·伦敦的童年是很不幸的。他是一个在旧金山出生的私生子,生父是一个占1、者。后来,母亲嫁给已经有十一个孩子的约翰·伦敦,继父的境况也不好。杰克·伦敦的童年在穷苦的日子中度过。十一岁他就外出打零工谋生,十四岁到一家罐头厂做工,每天工作十小时,得到一元钱,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干了不多久,这个十四岁刚出头的孩子借了一些钱,买了一条小船,参加到偷袭私人牡蛎场的队伍中,希望用这种手段来改善穷困的处境。偷袭中他被渔场巡逻队抓获,被罚做苦工。不久,他放弃了“牡蛎海盗”的营生,当水手去远东。航海生涯,增长了见识,扩大了眼界,遍地的贫困、剥削和暴力,深深地印入杰克·伦敦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心灵中。     
      ③航海归来,境况并未好转;1894年,十八岁的杰克·伦敦参加了“基林军”,这是当时由平民党人领导的向华盛顿“进军”的失业者组织的一部分。这次“进军”的领导人考克西等在华盛顿以“践踏国会草坪”被捕,进军组织亦遭取缔。杰克·伦敦在退出“进军”行列之后,又继续过流浪生活,监牢、警察局成了他常进常出的地方。     
      ④长年的流浪没有使杰克·伦敦丧失生活的信心,他强烈地追求知识,不甘于自暴自弃。即使在漂泊无定、随时会以“流浪罪”被拘捕的困境中,书也总是他的伴侣。1896年他二十岁时,甚至还考进了加州大学。然而,大学的门毕竟不总是向穷困如杰克·伦敦这样的人敞开的。1897年他就被迫退学,同姐夫一起去阿拉斯加淘金。“黄金梦”又很快破灭,身染重病回家。     
      ⑤一条条的路走不通,一件件的事碰壁。杰克·伦敦萌发了写作的愿望。他有丰富的生活经历,有满腔的对穷苦人的同情,在二十三岁(1899年)时,他的第一篇小说《给猎人》发表了,二十四岁时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狼之子》。在这些作品里,淘金工人的生活是杰克·伦敦心爱的题材。
      ⑥杰克?伦敦的思想是混杂的。他读过马克思的著作,也读过黑格尔、斯宾塞、达尔文和尼采的著作。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人们可以感到他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1907年(时年三十一岁)写的《铁蹄》,指出美国资本主义有向极权主义转变的可能性,还对法西斯主义的兴起和消灭作了有预见性的警告。我国已经有译本的《马丁·伊登》(1909年),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这本带有自传性的小说,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残酷无情,对人性的蹂躏、对正义的践踏。主人公伊登依靠个人奋斗成了名,但是成名之后得到的不是欢乐,而是可怕的空虚,结果以自杀了结一生。七年后,它的作者杰克·伦敦真正走上了马丁·伊登的道路。     
      ⑦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把杰克·伦敦带进了一个矛盾的精神世界,使他青年时期具有的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者的性格,逐渐消退,变成了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⑧1911年,他公开声明,他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钱。他在成名之后,得到很多的钱。他认为他有权过豪华奢侈的生活。他曾经用一大笔钱建造一条命名为“斯纳克”(一种想象中的恶兽)的游船;1913年用了十万美元(在当时是一笔惊人的钱财)以近四年时间建造一所名叫“娘居”的别墅,在落成后即将迁居的时候,忽然起火焚毁。这位已经跻身上流社会的大作家,看了看价值十万美元的废墟,摆了摆手,宣布将另建一个庄园。这时的杰克·伦敦已经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拜金主义泥淖,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粗制滥造,写出一些完全背离自己信念的低劣之作。他在1911年时还说过:“我如果自己能够作出选择的话,除了写一篇说明我对资产阶级世界是多么鄙视的社会主义者的文章外,我什么也不会下笔。”可是在1916年1月,他公开声明脱离自己曾经积极参与活动的美国社会党。     
      ⑨这位曾经饱尝人世艰辛,也曾经用自己的笔为社会底层的不幸者呼喊过的作家,随着他的成名和发财,沉沦到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深渊。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用自杀结束了四十年的一生,留下了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     
      [注]①马克·吐温(1835-1910),19世纪后期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也是幽默大师、著名演说家。他出身贫苦,上学时就不得不打工,做过印刷所学徒,送报人和排字工,后来又在密西西比河上当水手和舵手。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通过《马丁·伊登》我们看到,杰克·伦敦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人才被毁灭是有着很强的预见性的,但自己也免不了这样的结局,说明他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B.二十几岁的杰克·伦敦是以他丰富的生活经历、对穷苦人的满腔同情开始的文学创作,因此,他从一开始就是一位鄙视资产阶级世界,敢于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大胆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残酷无情的社会主义者。     
    C.极端的个人主义,尼采的“超人”哲学,是使青年杰克·伦敦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叛逆性格逐渐消退,直至成为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者的重要的思想根源。     
    D.对于饱尝人世艰辛、思想混杂的杰克·伦敦的一生,作者是抱有批判和惋惜之情的。但作者也认为,杰克·伦敦及其所留下的鱼龙混杂的四十九部著作,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对人的异化的研究方面深具价值。     
    E.这篇传记语言简明流畅,结构清晰,并采用倒叙的写法,将传主从童年直到自杀身亡的短暂的一生清晰、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2.简要概括杰克·伦敦的主要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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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作为一篇评传,这篇传记最突出的写作特点是什么?请结合文章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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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作者为杰克·伦敦作传,为什么开篇写了同时代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两位作家截然相反的结局给你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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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爱的哲学
      1919年的冬天,已经发表了《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等问题小说的十九岁的冰心,很偶然地,看到了一个十分新鲜的名字——泰戈尔,当她读着那些关于上帝、神、生命、死亡和不朽的爱等等富于哲理而又十分清新美妙的词句的时候,这位十九岁姑娘那颗敏感、善良的心里,充满了虔诚的感动。而泰戈尔的思想,同样使她觉得与自己的思想十分合拍,觉得自己的思想与泰戈尔的思想“在‘梵’中合一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也是在这一年的冬天,冰心在协和女大理预科这所教会学校里,学习了西方的“梵”学  一《圣经》。
      东方哲理诗人泰戈尔的诗句和西方的《圣经》,都对着她歌唱上帝的爱、神的爱、大自然的爱、人类的爱、不朽的爱;歌唱永生、死亡、幸福、受苦、沉默等等。那么,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在上面生存的世界到底是欢乐的还是烦闷的?年轻的女作家冰心,常常思考这样的问题。于是,她在1920年的八、九月间,连续写了三篇思索性的散文:《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线》和《画——诗》。
      最使冰心费神的是关于人生意义的思索。~既然每一个人的生命,最终都要匆匆地归结为死亡,既然世上所有的惊才、绝艳、丰功、伟业,一遇见死亡,就立即倒下,化为尘土,那么,“这样的人生,有什么趣味?纵然抱着极大的愿力,又有什么用处?又有什么结果?到头也不过是归于虚空,不但我是虚空,万物也是虚空。”(《“无限之生”的界线》)     冰心对于人生意义的探索,更多地表现在她的一些小说里。
      1921年年初,冰心在参加了文学研究会之后不久,发表了一系列的小说:《超人》《世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月光》等。其中《超人》引起强烈的反响,小说男主人公何彬,是生活在似寂寞荒凉的古战场一样的土地上,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期的患有忧郁症的一位中国青年知识分子的形象。冰心想用母爱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像何彬这样的患着忧郁症的青年人。这正如她在《世界上有的是快乐……光明》中,想甩童心这一个无病不治的药方来医治凌瑜这样的患有厌世症的青年人一样。这是她的善良愿望,她希望像何彬这样的同时代人,能够从苦闷、悲哀、抑郁、幻灭的精神境界中摆脱出来,重新走上热爱生活、热爱社会、热爱人类的道路。
      冰心在为同时代人医治时代病的时候,也把求援的手,伸向了美丽的大自然。冰心认为大自然是灿烂庄严的,而寄居在大自然中的人类,却有许多的烦恼,还人为地造出来了许多的什么贫富、智愚、劳逸、苦乐等等。这种人类社会与美丽的大自然不相和谐的思想,在短篇小说《月光》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月光》中的那位青年维因,他觉得社会是充满了悲凄苦痛的,他本人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里,既乏味又无聊,他很想把自己与美丽的大自然调和起来。这种思想发展到极端,就使他想要选择一处极美的风景,在他的内心与大自然高度协调的时候,骤然地结束掉自己的生命。
      既然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那么,烦闷的情绪大概就是永远难以避免的了。每当冰心这位年轻的女哲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用积极的态度来提醒着自己:“我的心啊!警醒着,不要卷在虚无的漩涡里!”(《繁星·五三》)
      有人在熟读了冰心的诗作之后,会说她是一位诗人;而有人在看完了冰心的清新优美的散文之后,又称她是一位散文家;而从冰心以“问题小说”步上文坛看,又称她是一位小说家。无论是她的诗作、散文或小说,在思想风格与艺术风格两方面,都充分地表现出了冰心“这一个”。那就是:有一种互相矛盾的心理,常常困扰着大学时代的冰心——使她在歌颂快乐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忧愁;在歌唱幻想的时候,也不曾忘记了失望。这种互相矛盾的心理,逐渐地形成了冰心许多断断续续的思想和观念,于是它们便像深深的流泉一样,从冰心那颗聪慧的头脑里,潺潺地流向她那清秀的笔端。(节选自《冰心传》)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    )     
    A.冰心是因为看到了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从探索人生道路出发,以写作“问题小说”步入文坛的。     
    B.在接触泰戈尔的诗句和思想之前,冰心的作品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非常强烈的反响。     
    C.1920年八、九月间冰心连续写了《遥寄印度哲人泰戈尔》《“无限之生”的界限》《画——诗》等三篇散文表达她学习《圣经》和读泰戈尔的感受。     
    D.冰心是一位艺术风格独特的作家。她的作品,不论是她的问题小说、哲理散文,还是清新的小诗,都体现着一种博大精深的爱。     
    E.当冰心发现母爱、童心、大自然,都不能完全解除青年人的时代病时,也曾被烦闷苦恼的情绪所困扰,但她始终不放弃希望。
    2.青年时期的冰心思想主要受到哪些方面的影响?她对人生社会有哪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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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这篇传记里,作者对冰心的称呼在不断地变换,请举例说明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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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作者曾在写作本文前征求了传主的意见,冰心只是说:“真,我希望写得能够像我。”你觉得本文达到了冰心的要求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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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陈寅恪:为学术的一生
    柳青     
      当年,清华上下都叫他陈寅恪(que音却)先生,然而,在不少字典里并没有这样的读音。有人请教他:“为什么大家都叫你寅恪,你却不予纠正呢?”陈先生笑着反问道:“有这个必要吗?”他更希望人们了解他的学问及其价值,他的整个生命是和学术连在一起的。他在国难和个人的不幸中,为学问付出了一生。
      1925年,清华大学成立“清华国学研究院”。国学院的四大导师中,三位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人物,其一是开创用甲骨文研究殷商史的王国维,另有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梁启超,以及哈佛大学归来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四人中陈寅恪最晚到校,且尚未出名,他一无大部头的著作,二无博士学位。只因梁启超一句,“我的著作加到一起,也没有陈先生三百字有价值。”远在德国游学的陈寅恪便接到了国学院导师的聘书,时年36岁。
      自复旦公学毕业后,陈寅恪从德国到瑞士、又去法国、美国,最后再回到德国,辗转游学13年。离开故国时,他一心向西学,当他重回故土,带回来的却是东方学。游历西方的岁月里,陈寅恪意识到“中学”必要介入世界学术大潮流,否则将无法和“西学”对话,甚至不能解释自我,他明确主张中国学术“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
      1937年抗战爆发,陈寅恪短短时间内同时承受了丧父和右眼失明的痛苦。女儿回忆,父亲放弃了右眼视网膜手术,放弃了复明的希望,因为他只想尽快离开沦陷区。
      离开北平前,陈寅恪把他的藏书寄往将要去的长沙,后来他未及等到这些藏书,又随清华大学南迁云南。当书到长沙,就悉数被毁于战火。陈寅恪做学问是在书上随读随记,眉批上写满思考、见解和引证,这是他学术研究的基础。藏书被毁,他随身携带的常用书籍,亦在绕道去昆明的路上,大量被盗。他日后的学术研究,将主要依靠记忆了。
      就在这样几乎没有参考书籍的情况下,陈寅恪完成了两部中古史名著——《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和《唐代政治史述论稿》。
      在四川李庄时,傅斯年为照顾陈寅恪,让邓广铭住他楼下,说陈先生若有事跺地板,你就马上跑去。每次邓广铭跑上楼看,陈寅恪都是躺在床上呻吟,说自己的身体快不行了,快坚持不住了,但是他说,“我不写完这两稿,我不死。”
      1944年12月12日,陈寅恪的唐代三稿中的最后一篇《元白诗笺证稿》完成了。就在这天早上,他起床后痛苦地发现:他的左眼也看不清了。他在成都的医院做了眼科手术,手术没有成功。半年后二战结束,牛津大学请他赴伦敦治疗眼疾,数月奔波,他的双目还是没能复明。
      57岁的陈寅恪由人搀扶着重回清华园,他已失去学者治学读书第一需要的双眼。没有人可以了解,失明对于陈寅恪是一种怎样的毁灭,因为倔强的他没有留下任何文字泄漏内心的痛楚。在学生们的记忆里,过去陈寅恪上课讲到深处,会长时间紧闭双眼,但他盲后,永远睁大着眼睛讲课,目光如炬。
      1953年,病中的陈寅恪收到了学生蒋天枢寄来的长篇弹词《再生缘》,听后大受震动。尚未病愈的他用口述的方式,撰写《论再生缘》,由此开始探索明清历史和文化。
      当陈寅恪沉浸于新的学术领域时,中国科学院拟请他出任历史研究所二所的所长。他拒绝了。《对科学院的答复》一文中,起首便是:我的思想、我的主张完全见于我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的碑文中。这篇广为流传的碑文里,陈寅恪表达了这样的思想:读书治学,只有挣脱了世俗概念的桎梏,真理才能得以发扬。他提出“不要先存马克思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在那个年代是惊世骇俗的。其实他坚持的就是实事求是,他将此视作永恒如日月之光。
      1961年8月,阔别12年的挚友吴宓来访。午夜时才到达陈宅的吴宓看到,陈寅恪仍端坐着等待他,他在日记里描述:“寅恪兄双目全不能见物,以杖缓步,面容如昔,发白甚少,眉目成八字形……”陈寅恪把《论再生缘》油印本作为礼物送给吴宓,还透露了自己正在撰写的一部宏伟著作的大纲,这就是后来的《柳如是别传》。书稿完成于1964年,陈寅恪75岁。五年后,1969年10月7日,陈寅恪走完了他79岁的生命历程。弥留之际,他一言不发,只是眼角不断流泪。
      陈寅恪没有留下遗嘱。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不恰当的两项是(     )     
    A.1925年,清华大学国学院的四大导师,都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人物,开创用甲骨文研究殷商史的王国维,戊戌变法的核心人物梁启超,以及哈佛大学归来的语言学家赵元任,周游列国的著作等身的陈寅恪。远在德国游学的陈寅恪便接到了国学院导师的聘书,时年36岁。
    B.因为陈寅恪做学问是在书上随读随记,眉批上写满思考、见解和引证,这是他学术研究的基础。所以当他的藏书被毁,他随身携带的常用书籍,亦在绕道去昆明的路上,大量被盗时,他日后的学术研究,就只能主要依靠记忆了。
    C.57岁的陈寅恪重回清华园,已失去治学读书的双眼。我们可以通过陈寅恪先生的作品推断出他的内心中经受着多么大的煎熬,这些在他后期的作品中清晰地表达了出来。     
    D.陈寅恪认为:读书治学,只有挣脱了世俗概念的桎梏,真理才能得以发扬。再加上当时他沉浸于探索明清历史和文化,中国科学院拟请他出任历史研究所二所的所长,他拒绝了。
    E.由上文推断出陈寅恪是一位历史学家、古典文学研究家、语言学家。且陈寅恪对学术研究的态度严谨。难怪傅斯年对他进行这样的评价:“陈先生的学问,近三百年来一人而已!”
    2.请根据本文内容概括传主的精神特点并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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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作为一篇传记,本文在表现人物上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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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请联系当今实际谈谈你对陈寅恪“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这一主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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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课标高三语文第二部分第二章 实用类文本阅读——文章合为时而著第一节传记阅读 三年模拟的第三部分试题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眼睛好一些了,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ticular tothe blackboard(林国达君垂直于黑板),’这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
      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提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系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选自汪曾祺《金岳霖先生》)
      [注]西南联大是中国抗日战争期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在昆明联合而成。
    1.下列对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对金岳霖的描写是漫画式的。虽然夸张中有讽刺的意味,但展示的人物特点非常突出。     
    B.本文语言飘逸而深刻。这种韵味有点像巴金的《小狗包弟》,自然而然,少造作。     
    C.金先生的提问和解答轻松和幽默。他就是在这种轻松和幽默的氛围中传授知识。     
    D.文中金先生抓跳蚤的细节让人读后感觉他是一个可爱的大男孩,显示出一个成年人难得的童趣和天真。     
    E.金先生喜欢与孩子相处,做孩子的游戏,这一细节体现了其率真的性格,也展现了他对生活独特的爱。
    2.阅读文中第二段,概括作者从哪几个方面描写金先生的“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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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下列各句中加粗字的表达效果进行赏析。
    (1)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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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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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你从对金岳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当时西南联大怎样的校风,结合文本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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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科学大师钱学森     
      我给科学大师钱学森当了20多年的秘书,可以说一句不夸张的话:恐怕很少有人比他买的书多。新华书店专门给他留一个格子,出了什么新书就给他留着,包括当时最尖端的外文科学书籍、杂志。新华书店的人都问,他一个人读得了这么多?是不是你们这些人在“加塞”?一次,看书店送来的书里还有一本菜谱,我还以为是厨师“搭车”买的,一问才知,原来这也是钱老的读物。
      钱老不是一个藏书家,而是一个看书家。他看书的效率也很高,哪些章节废话多,哪些章节有内容,他一浏览就知道了,并且把精彩的章节推荐给我们。
      钱老本人也说:我不仅喜欢科学,也喜欢艺术,包括艺术理论。他在上海交大的时候,就读过普列汉诺夫的《艺术论》,他说:我读后很受启迪,原来对艺术还可以用唯物主义的方法进行分类。
      应该说钱学森从青少年时期就有实事求是的品德,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来不得一点含糊。所以大家不要以为科学精神、科学品德是虚的,没有这些成就不了大师。
      在上海交大的时候,一次水动力学考试,教授给钱学森判了满分。但卷子发下来以后,钱学森发现有一个小小的错误老师没有注意到,马上举手说:老师我没有全对,我这儿做错了。教授后来给他扣了4分,并把卷子保留着,去世之前还说:我这儿还有一份钱学森的卷子。
      钱老对“一团和气”的学术空气很不满意。他批评说:大家当面都是你好我好,可是背后乱发议论,这不是搞学术的,不是发展科学的学风。
      有一件事情我至今记得很清楚:钱老和茅以升先生的争论。钱老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先要奠定好理论基础,再来学习工程技术,茅老看后有不同意见,认为先掌握了某种技术,再来学习理论,也不见得错,就发了一篇文章表示不同意见,直接点了钱学森的名字。茅老过世后出了一本文集,其中收录了这篇文章,但编辑把钱学森的名字隐去了。钱老看到这篇文章后说:茅老在文章中批评的就是我,为什么不把我的名字点出来?学术上应该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所以,他马上就给这个出版社写了一封信,说希望你们再版的时候加一个注,就说茅老批评的那篇文章就是我写的,我应该负责任。
      所以在学术上就应该公开争论,但是许多人抹不开面子,甚至互相封锁、互相保留,他说这些都阻碍了科学的发展。
      钱老在生活上很随意,但在原则问题上很较真,不怕得罪人。
      钱老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哪怕是一点点小事情。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一天他在《人民日报》上看到一篇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文章,马上给我写了一个条:涂元季同志,我已经看到《人民日报》刊登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消息,按照这个规定我是要缴税的。请你尽快帮我问清楚。我问了一下有关部门,他们说:现在这个问题还在讨论阶段,请转告钱老,让他老人家不要着急,等具体办法下来后我们马上告诉他。
      大事上更是如此。就拿第二代战略导弹的接班人问题说吧,当时第一代战略导弹的总设计师都是与钱老同辈的老科学家,谁来担当二代战略导弹的接班人?答案其实好多人都清楚,但就是没人敢公开提出来。在原航天部党委会上,钱老说:我认为,第二代的战略导弹要由年轻人来担当重任,总设计师由他们来当吧。
      他说完后,大家马上热烈鼓掌,都说“同意”。要知道,说“同意”容易,但谁第一个发表意见可是得罪人的事!要不是钱老第一个提议,谁敢出这个头?
      钱老晚年给自己定了几条规矩,如不接受吃请,不参加任何开幕式,不为他人写序,不题词。
      这是钱老抵制学术乃至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的唯一办法。钱老退休之后,无职无权,面对不正之风,他说:我唯一的办法就是洁身自好,不沾一点点污泥。
      就拿成果鉴定会说吧,钱老认为:我不能说这些成果都是不好的,但是我知道鉴定会有很多文章,我区别不清,唯一的做法就是回避。但“回避”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比方说有一位领导同志的孩子主持了一个项目,说这个项目是按照钱老的倡导来做的,希望他能参加鉴定会。钱老很郑重地回了一封信,说:虽然这件事情是我倡导的,但我只是知道宏观上的大方向,具体细节我并不懂,因此我不宜参加你们的鉴定会。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研究科学的钱学森,不仅读科学书籍、杂志,也读艺术、艺术理论书籍,甚至连菜谱都读,兴趣广泛,多读书是他成为科学大师的因素之一。     
    B.上海交大水动力学教授最初保留补扣了4分的钱学森的试卷,是因为他有先见之明,知道钱学森以后一定会成为伟大人物。     
    C.钱学森得知某出版社在出版茅以升文集时,隐去了茅以升直接批评自己的名字,便给出版社写信,要求其在再版时把隐去的名字恢复过来。     
    D.钱学森第一个提出第二代战略导弹的总设计师要由年轻人来担当,一是因为他学术地位尊崇,二也是因为他不怕得罪人。     
    E.钱学森郑重地拒绝参加某领导同志的孩子主持的项目的成果鉴定会,是因为该项目宏观上的大方向是他倡导的,但具体细节他不懂。
    2.文章说“所以大家不要以为科学精神、科学品德是虚的”,结合全文内容,说说“科学精神、科学品德”在本文的内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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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有人说茅以升也是学术权威,所以才敢点名批评钱学森。你认同这样的观点吗?请简要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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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章主要记叙了哪些事情,赞美了钱学森怎样的精神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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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 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付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E.本文运用平实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在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
    2.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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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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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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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魏巍远行
    周  明
      新中国刚成立后的1950年,抗美援朝期间,魏巍便深入到朝鲜战场,与在那里浴血奋战的志愿军战士同甘苦、共命运,他为志愿军官兵的英勇献身精神所深深感动,于1951年4月11日在《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脍炙人口的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热情讴歌了志愿军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一时间“最可爱的人”传遍中华大地,成为人们对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亲切称呼和代名词。这个篇名和称呼本身,正是作家敏锐的思想和眼光的体现。据魏巍回忆,《谁是最可爱的人》这个题目不是硬想出来的,而是在朝鲜战场上激动的情况下,从心里跳出来的。此后的岁月里,《谁是最可爱的人》陆续被编进中学教科书及各种散文通讯的范本,感动和影响了几代人。至今,年轻一代不少读者还在阅读和熟知《谁是最可爱的人》。
      1982年,魏巍又一次轰动!他付出了近20年的心血和智慧,所创作的革命战争“三部曲”长篇巨著中的《东方》荣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另两部《地球的红飘带》《火凤凰》也是很有影响的作品。小说充满革命激情。而《东方》之所以能够获奖,是因为它在书写战争题材上有突破性,有新意,富有浓郁的时代精神。此时他已是年逾花甲的老作家,但却宝刀不老,笔耕不辍。除了长篇小说,这期间,他还不断有散文、杂文发表。他是一位长期工作、生活在部队的军旅作家,他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他总有一种历史的使命感和作家的责任感,要把自己军旅生活和战争经历写出来,留给后来者,今天它们的确已成为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
      作为前辈作家,魏巍对文学事业充满关怀之情。上个世纪,我在《人民文学》杂志社工作时,魏巍长期是《人民文学》的编委。无论是在私下里还是在编委会上,他总是很直率而又热诚地对刊物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刊物发表涌现出的新人新作,他很称赞,也很鼓励,他认为这是文学事业的希望。作为一位知名作家,他平易近人。作为长辈,他率真热情,温厚待人。我的家乡陕西周至县有个名刹仙游寺,是白居易写作《长恨歌》的地方,文学史上有记载。当时白居易任职周至县尉,住在仙游寺写出千古绝唱的<长恨歌》,现在那里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延续它的人文景观,1994年秋天我曾请魏巍为该寺题词。因为他既是诗人,又是书法家。不多时,他以遒劲有力的笔墨为仙游寺题诗一首:“诗圣仙游后二年,中原又生白乐天,偏偏歌哭生民泪,不绝诗魂千古传。”第一句是说诗圣杜甫去世后二年白居易出生。史载,杜甫生于公元712年,卒于770年。而白居易出生于772年,卒于840年,的确晚生于杜甫逝世后两年。可见魏巍的创作态度多么严谨。这首诗堪称一首佳作。我在一些地方偶尔也看到他为当地学校或文学社团的题词,多是热情鼓励年轻人要树立理想,要热爱祖国和人民。搞创作的就要到人民群众中去……这一切,均是表达了一位革命前辈、文学老人对年青一代的期望。
      如今,魏巍同志离我们而远行了。斯人已去,但著作永存,精神永在。     
    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不仅写出了魏巍在当代的影响力,也写了魏巍正直、热情和坦荡的为人风范。     
    B.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对几代人的感动和影响,不仅是在文学上,更是在精神上。
    C.魏巍创作的革命战争“三部曲”都是长篇巨著,很有影响,而且获得了茅盾文学奖。
    D.魏巍对《人民文学》及其新人新作的态度,充分表现了前辈作家对文学事业的关怀。
    E.魏巍为一些文学或者文学社团的题词,充满着一位文学老人对年轻一代的文学期望。
    2.从文中看,“谁是最可爱的人”这个标题是怎样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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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作者以浓墨重彩来叙写“魏巍为仙游寺题诗”,有什么写作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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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文章内容,请探究魏巍能写出《谁是最可爱的人》《东方》等名篇名著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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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l~4题。
    史铁生:最后的聚会
    刘珏欣
      “米黄色的裤子,咖啡色的条绒夹克,戴着手套的双手就像插在口袋里了。戴着棒球帽,脚下是永远不沾地的皮鞋。”在老朋友老邻居王耀平眼里,这代表“铁哥”的文学青年范儿。
      这一次,史铁生仍穿着这些,平躺在朝阳医院的临时手推板床上。晚上九点多,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赶来,发现他的瞳孔已经渐渐放大。凌锋感叹:“他的角膜真亮啊!”
      史夫人陈希米签了一叠器官捐献同意书。还有那亮亮的角膜,凌锋问能捐吗?陈希米忙点头:“完全可以。”史铁生讲过,把能用的器官都捐了。过一会儿,她起身去旁边病房办捐献器官手续。刚一走,史铁生全身挣扎,心电图立刻乱了。朋友何东赶紧去找陈希米,她回来一弃,史铁生安安静静了。“这事情,医学能解释吗?他俩之间,肯定有一个灵魂交流的世界。”何东说。2010年12月31曰3时46分,史铁生在武警总医院停止了心跳呼吸,表情轻柔而安详。还有4天,他就60岁了。
      21岁,史铁生下肢彻底瘫痪。他整天用目光在病房的天花板上写两个字:一个是“瘤”,大夫说是肿瘤就比较好办;一个是“死”,他想不是肿瘤就死了吧,也比坐轮椅好。有人劝他:要乐观些,你看生活多么美好。他心里说:玩儿去吧,病又没得在你身上,你有什么不乐观的?从发病到截瘫,史铁生自杀过3次,却因电灯短路而活了下来。
      轮椅上的史铁生摇出家门,摇去不远处的地坛。那时的地坛荒芜冷落。他渐渐带上了本子和笔,到园子的角落偷偷地写文章。1979年,史铁生第一次发表小说《爱情的命运》,开始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一条路。生活刚刚展露一点欢颜,要命的尿毒症又来了。“起落架(两条腿)和发动机(两个肾)一起失灵。”史铁生这样说。朋友徐晓记得,史铁生刚得病时被人嘲笑,恨得想抱着炸药包冲过去,和他们同归于尽;几年后,再有人嘲笑,他便不再有恨。1983年,史铁生的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获得该年度“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十几家媒体拥到他家,他愁得不知如何躲。但人真的上门来,他又常常不好意思说“不”字了。生病越来越成专业了,每天也就能写两三个小时。即使这样,史铁生在4年里写出了十几万字的《病隙碎笔》。每天早上9点多,史铁生摇着轮椅到院子的西面,对着一棵玉兰树静静看书。不时有邻居过来打个招呼,或聊两句。对史铁生来说,这是和透析一样重要的透气时间。
      他在送给朋友陈村的书上,写道:“看来,残疾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本质。”他说:“人所不能者,即是限制,即是残疾。”史铁生爱看体育比赛,最爱刘。易斯,说愿意不惜一切代价,下辈子有个像他一样健美的躯体。直到刘易斯在奥运会上输给约翰逊,史铁生明白:“上帝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
      1月4日,史铁生60岁生日。“与铁生最后的聚会”在北京798时态空间画廊举行。高大的拱顶下,几百人给史铁生过生日。屏幕上放起了史铁生自己拍的视频:陈希米在院子里拄着单拐,系着彩色围巾。史铁生说“往上走,一直往上走”,“绕回来”,像导演一样。陈希米转回头,眼睛笑得弯弯的,拐杖和围巾一起跳起来,像飞一样。
      史铁生最喜欢的外甥小水说:“不用悲伤,他已经说过很多次,这是他的节日。” (摘自《读者》2011年第6期,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描写了史铁生延续多年的招牌式打扮,目的是与下文他临终前安详的表情形成鲜明的对比。     
    B.文章写“瞳孔已经渐渐放大”,凌峰感叹史铁生的“角膜真亮啊”,为下文写捐献史铁生的角膜作铺垫。     
    C.细节描写富有深意:只有妻子在身旁,临终前的史铁生才能安静,何东从医学角度解释了这一问题。     
    D.史铁生在下肢瘫痪之初,曾有过悲观与绝望的情绪,对他人的劝告置之不理,对别人的嘲笑极为痛恨。     
    E.生病成了专业后,史铁生仍然坚持写完了《病隙碎笔》,期间他把与邻居闲聊时间看做比透析更重要。
    2.本文采取了倒叙手法,把史铁生的去世放在开头,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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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史铁生说“残疾有可能就是这个世界的本质”,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史铁生为什么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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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史铁生作为一名卓有成就的残疾人作家,影响了整整一代人。史铁生身上最让你心灵震撼的是什么?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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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弗兰克:身在屋檐下,还是不低头
      一声枪响,让刚刚下课的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校园顿时陷入恐慌之中。詹姆斯·弗兰克(JamesFranck)教授惊魂未定,发现身旁的学生倒在了血泊中。
      53岁的教授转瞬间便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立即躲进了附近的教室里。事后的调查印证了他的判断:对方暗杀的对象并非学生,而是教授本人。暗杀行动的背后指使人,则是希特勒。
      时间是1935年,犹太人弗兰克在两年前从柏林逃亡到这里。当时,逃到捷克斯洛伐克的西奥多·莱辛教授,在马里安巴德被纳粹暴徒跟踪暗杀。弗兰克没有料到,他们会越洋过海跟踪到这里来。
      但在纳粹政权看来,暗杀弗兰克值得他们如此下血本。这位1925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还获得过“铁十字勋章”。
      1933年,希特勒当权后开始实行种族政策,很多犹太人失去了工作,被迫逃亡。考虑到弗兰克在德国的名望,希特勒允许他继续在哥廷根大学任教,但前提条件是,弗兰克必须辞退身边的非雅利安人。
      纳粹分子们原本以为身在屋檐下的弗兰克,会低头接受希特勒的条件。然而,教授不仅立即辞去教职,还发表声明质疑和反对。离开时,他还拒绝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中与核能有关的部分交给纳粹的科技人员。
      希特勒下令正式批捕这位著名的物理学家。好在实施逮捕之前,弗兰克已经携家人从丹麦辗转到了美国。恼羞成怒的希特勒决定实施暗杀。
      其实,作为德国著名银行家的儿子,弗兰克在逃亡前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19岁那年,弗兰克进入海德堡大学学习化学,由于过度贪玩和自以为是,他遭到了老师的批评。在年轻人看来,老师的斥责,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一气之下,他决定转学到柏林大学。
      转学之后,他开始翻然悔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博士学位,并最终在柏林大学获得了一份教职。
      在那里,他与赫兹合作,研究电’子与原子、分子间的碰撞。他们的碰撞实验,成为能量转变量子化特性的第一个证明,也是丹麦物理学家玻尔所假设的量子化能级的第一个决定性的证据。
      但当玻尔在1915年指出这一点时,弗兰克和赫兹则在论文里声称,自己的实验结果并不符合玻尔的理论。直到1919年,在仔细研究了玻尔的理论后,弗兰克改变自己之前的看法,同意玻尔的观点。
      这次低头,最终让弗兰克和赫兹发现了原子受电子碰撞的定律,更在6年后,让他们成为了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得主。
      在丹麦逃亡期间,德军入侵丹麦。为避免奖章被德军掠走.匈牙利化学家乔治·德海韦西将弗兰克的诺贝尔奖章用王水溶解掉,溶液放在玻尔研究所实验室的架子上。
      此时的弗兰克,已经在芝加哥大学担任物理化学教授,大部分时间用来研究光合作用。当美国决定实施“曼哈顿计划”后,弗兰克也成为了参与研究制造原子弹工程的一员。不过,这个流亡者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关于原子弹的政治与社会问题委员会”主席。
      作为一名核物理学家,他深知原子弹的威力,并没有因为寄居在异国的屋檐下而低头沉默。他牵头组织一批核物理学家联名上书,明确反对用原子弹对付日本。因为“使用原子弹固然可以获得军事上的某种收益,但与因此而激起全世界的恐怖和厌恶相比,还是得不偿失的,并将在战争结束后助长核军备竞赛”。
      在美国向日本广岛投掷原子弹的两个月前,弗兰克所在的委员会发布了著名的关于原子弹军事应用问题的《弗兰克报告》。这份报告最终没能阻止军方的决定,但他所预言的战后核武器对峙局面,很快便成为现实。
      那瓶溶解着弗兰克的诺贝尔奖章的溶液,此时被德海韦西从实验室的架子上小心翼翼地端了下来。溶液中的金被沉淀出来,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将其重新铸造成奖章,佩戴在了弗兰克的胸前。他的祖国,后来也将普朗克奖章挂在他胸前。
      1964年,这个当年躲过了暗杀的人,重返祖国访问故人,不幸逝世在旅途中。在故人们的记忆里,“他是一个迷恋科学、诚恳善良、态度温和的人”。只是“温和”并不代表“温驯”。这个温和的人,即便站在屋檐下,也不曾就势低头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1933年希特勒执政后,弗兰克虽是犹太人,仍被允许继续在哥廷根大学任教,但弗兰克执意辞去教职,这使希特勒恼羞成怒,并决定实施暗杀。     
    B.弗兰克因为自以为是,有着强烈自尊心,所以起初并不认同玻尔所提出的论点,即他和赫兹的碰撞实验,玻尔所假设的量子化能级的第一个决定性的证据。     
    C.弗兰克最终能够发现原子受电子碰撞的定律,是因为他接受了玻尔的观点,这也使他和赫兹、玻尔三人共同成为1925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     
    D.弗兰克除了获得诺贝尔奖外,还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获得过“铁十字勋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获得了德国普朗克奖章。     
    E.文章开篇采用倒叙手法,写希特勒指使人越洋过海跟踪到美国暗杀弗兰克,既造成悬念,吸引读者,又为下文表现弗兰克的行为及其影响埋下伏笔。
    2.文章从哪些方面表现弗兰克“身在屋檐下,还是不低头”这一品质的?请作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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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后一段作者为什么说“这个温和的人,即便站在屋檐下,也不曾就势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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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弗兰克的“低头”最终让他和赫兹发现了原子受电子碰撞的定律,弗兰克“这个温和的人,即便站在屋檐下,也不曾就势低头”。请你就对“低头”的理解,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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