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干
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19条,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
A.彻底改变农村经济社会结构B.以法律确认农民土地所有权
C.改造乡村政策取得明显成效D.减轻农民负担刺激生产发展
◎ 答案
查看答案
◎ 解析
查看解析
◎ 知识点
    根据n多题专家分析,试题“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19条,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A.彻底改变农村经…”主要考查了你对  【南昌起义】【定都瑞金】【国共的十年对峙】【前四次的“围剿”与“反围剿”】  等知识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关于这些知识点的“档案”,你可以点击相应的链接进行查看和学习。
◎ 相似题
与“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租佃暂行条例》19条,规定“缴租最高限度应不得超过当年正产物收获额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并“禁止包租、预租和押金”。这表明当时国民政府A.彻底改变农村经”考查相似的试题有: